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的意见
菏泽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的意见
(审议稿)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68号)、《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快特色经济林发展的意见》(林造发〔2014〕16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5〕169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我市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推进现代林业建设,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发展特色经济林的重要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快发展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发展思路,大力发展矮砧宽行密植、机械化省力果园,走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种植加工销售一体化的路子,推动特色经济林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促进林业产业转型升级。
(二)基本原则
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按照适地适树原则,科学规划经济林项目区,逐步打造“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各具特色的产业格局。
因地制宜,特色发展。立足生态环境、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发挥物候期比胶东、河北早半月及无霜期长的区域优势,错位发展,突出发展特色产品。重点发展早、晚熟矮化苹果和早熟桃、黄桃、大樱桃、木瓜、梨、镜面柿等具地方优势的树种品种。
龙头带动,规模经营。积极培育生产、贮藏、加工、流通龙头企业,规范土地流转、租赁经营,大力发展种植大户、家庭林场、专业合作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推行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市场引导,政府扶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在规划引领、政策引导和服务保障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投入保障机制。
(三)目标任务
----到2020年,新发展特色经济林40万亩,全市特色经济林总面积达到75万亩,实现农民“人均一分果”,干鲜果品总产量达到100万吨,总产值达到50亿元,全市农民达到年人均增收500元,对林木覆盖率的贡献提高两个百分点。
----建成10个万亩专业示范乡镇、100个专业示范村、 50个300亩以上市级标准化特色经济林示范园,培育500个200亩以上种植大户。
----重点培育5家特色经济林产业省级龙头企业、20家特色经济林产业市级龙头企业。
----良种化率达到90%以上,产品优质率达到85%以上,标准化生产程度提高到75%以上,产品加工贮藏比例达到50 %。
----打造“黄河故道牌有机苹果”、“黄河故道牌有机大樱桃”、“曹州木瓜”、“曹州耿饼”4个省级名牌,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建立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
三、发展布局
重点打造“两带九环”特色经济林生态产业区,即曹县、单县、东明黄河故道现代特色经济林生态产业带,郓城、鄄城、牡丹区、巨野大沙河流域特色优势果品生态产业带和八县三区城市周边生态果园产业圈。到2020年,建成特色鲜明、效益突出的五大经济林产业区:一是以牡丹区、巨野、郓城、曹县、单县、鄄城、开发区为重点的现代矮砧密植苹果产业区18万亩;二是以单县、曹县、成武为重点的加工黄桃和晚熟鲜食黄桃产业区7万亩;三是以单县、曹县、定陶、东明、巨野为重点的大樱桃、早熟桃生产区7万亩;四是以牡丹区、开发区、高新区为重点的菏泽木瓜、镜面柿、巴旦杏产业区1万亩;五是郓城、曹县、定陶特色梨,单县、定陶葡萄,成武、郓城核桃,巨野核桃纹枣等小杂果产业区7万亩。
积极培育产加销一体化的特色经济林产品生产、加工、贮藏、流通龙头企业,发展“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产业化经营模式,建立长期稳定的产购销合作关系,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全市重点培育25家特色经济林产业重点龙头企业。每个万亩特色经济林镇要至少建设一个重点龙头企业。
在特色经济林主产区,要规划建设一批功能齐全、竞争有序的专业批发市场和物流园区。市重点打造银田农产品批发市场,每个县区要重点扶持1个大中型特色经济林专业批发市场,提升专业批发市场服务功能。加快市场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发展冷链贮运、连锁经营、产销对接、电子商务、“互联网+”以及认养、托管等新型营销方式,培养经纪人队伍,构建辐射国内外市场的产品营销网络。
四、保障措施
(一)科学编制规划
市林业部门组织编制全市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五年规划和特色树种产业发展规划。各县区要结合本地资源、土地、市场等条件,制定本县区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五年规划、地方特色树种发展规划,2016年3月份报市政府批准实施,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与省、市级发展规划和本县区土地利用、林业发展、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等规划相衔接,要将特色经济林产业与打造“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实施“精准扶贫”、生态绿化模范单位创建及绿色通道、生态防护林建设结合起来,明确目标任务,强化措施保障,确保如期完成。
(二)强化科技支撑
一是建立健全县、乡两级林业科技推广网络,健全林业基层工作机构,抓好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轮训制度,提高技术推广人员自身专业素质。开展示范点创建,并立牌责任到人,为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提供成熟的现代先进栽培模式和人才支撑。加强技术培训和科技下乡活动,每年培训农民10万人次,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500场次,发放技术资料5万份。二是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围绕果树现代矮化密植栽培制度改革,推广应用果树宽行、密植、下垂枝结果、起垄生草、配方施肥、支架栽培等现代果树栽培技术,使果树生产从技术复杂、管理繁琐、费工费时的传统栽培模式转变为管理简便、易学易懂、机械化生产的现代果树省力栽培模式。三是加强产学研合作。引进利用山东农业大学、青岛农业大学、山东省果树研究所等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科研资源,建立我市特色经济林研发中心,聘请3-5名国内外知名专家为我市特色经济林发展顾问,为产业提供科技支撑。积极开展良种选育,着力研究培育适合我市发展的特色经济林良种,建立一批“名特优”新品种种质资源库、品种园和采穗圃,做到选育一批、引进一批、推广一批、储备一批,特别是与果品重点产区河北、胶东错位发展的品种,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与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与辐射带动能力。
(三)加强舆论引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宣传工作,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介,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特色经济林产业,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要及时***报道市、县区推进特色经济林发展的系列活动,报道重点特色经济林基地、示范园建设经验成效等,增强特色经济林产业吸引力。
(四)突出示范带动
要积极开展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实践创新,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抓好示范引领带动工作。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通过合理土地流转,鼓励大户发展,大力培育专业合作组织。充分发挥特色经济林产业专业示范乡镇、专业示范村、种植大户、龙头企业、市级标准化特色经济林示范园的示范带动作用,引领我市特色经济林产业逐步达到规模大、科技含量高、机械化程度高、“三品一标”认证率高、特色品牌效益明显的产业格局。
(五)加大扶持力度
落实好国家、省扶持特色经济产业和标准化示范园建设相关政策,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建设质量。进一步整合优化现代林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综合开发等涉林项目资金,集中支持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经济林基地建设,支持将大型果树机械纳入农机补贴范围。新发展成方连片100亩以上的特色经济林基地,验收合格后,市财政每亩补助300元,县区财政每亩补助300元,皆连补三年。搞好标准化示范园建设,全市每年创建市级名优经济林示范园10个,市财政每个补助5万元。对种植大户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支持,享受贷款优先,市财政第一年对其贷款全额贴息。鼓励种植大户自愿参加保险,市财政承担保险费用的30%。
(六)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财政、发改、国土、交通、科技、旅游、农业、林业、农机等部门组成的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特色经济林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科学制定考核方案,出台促进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的文件等。财政部门要积极落实特色经济林发展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保证补贴资金足额到位;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菏泽目前还有300余万亩重沙区的自然条件,树立“大农业”发展理念,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制定出台优惠政策措施,形成推动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的合力。
(七)严格考核奖惩
各县区政府对本辖区的特色经济林发展要全面负责,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各县区主要负责人要做到亲自安排、亲自调度、亲自推动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工作。要层层落实责任,逐级签订责任书。
2016年起,市委、市政府将发展特色经济林指标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占造林绿化考核分数的三分之一权重。市政府将成立督导组,对各县区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督导考核,每年召开2次现场观摩评比会,根据各县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年底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指标的,给予通报表彰及奖励,到2017年位列前三名的县区,给予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林业部门主要负责人各记三等功一次;到2020年,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指标的,给予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人、林业部门主要负责人各记二等功一次;对目标任务未完成的县区,责令限期完成并在全市通报批评。
.法林业局济林产业发展实践创新,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抓好示范、***:1.“十三五”全市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目标任务
2.菏泽市特色经济林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3.菏泽市特色经济林专业村、专业乡镇、市级示范园、龙头企业、种植示范大户标准
***1
“十三五”全市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目标任务
任务县区
| 2016年发展(万亩) | 2020年累计发展(万亩) | 专业乡镇(个) | 专业村(个) | 种植大户 (个) | 市级示范园(个) | 特色龙头企业(个) | |
牡丹区 | 1 | 5 | 1 | 12 | 60 | 6 | 3 | |
曹县 | 1.2 | 6 | 1 | 12 | 60 | 6 | 3 | |
定陶 | 0.6 | 3 | 1 | 9 | 45 | 5 | 2 | |
成武 | 0.7 | 3.5 | 1 | 7 | 40 | 4 | 2 | |
单县 | 1 | 5 | 2 | 15 | 70 | 8 | 3 | |
巨野 | 1 | 5 | 1 | 15 | 70 | 6 | 3 | |
郓城 | 1 | 5 | 1 | 10 | 50 | 5 | 3 | |
鄄城 | 0.7 | 3.5 | 1 | 8 | 40 | 4 | 2 | |
东明 | 0.7 | 3.5 | 1 | 7 | 40 | 3 | 2 | |
开发区 | 0.06 | 0.3 |
| 3 | 15 | 2 | 1 | |
高新区 | 0.04 | 0.2 |
| 2 | 10 | 1 | 1 | |
全市 | 8 | 40 | 10 | 100 | 500 | 50 | 25 | |
***2
菏泽市特色经济林工作领导小组人员
名单
组长:解维俊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李建华市委副书记
任仲义副市长
成员:蔡维超市政府副秘书长
房忠宪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
马志伟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张培华市发改委主任
周铁伦市财政局局长
胡钦畅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杨自源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吴修印市住建局局长
王尊亮菏泽市水利局局长
张钢强菏泽市农业局局长
蔡文厚菏泽市林业局局长
程传政菏泽交通运输局局长
候婕菏泽市科技局局长
陈登云菏泽市农机局局长
邓露菏泽市旅游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名单
主任:蔡文厚(兼)菏泽市林业局局长
副主任:李庆展菏泽市林业局副局长
***3
菏泽市特色经济林专业村、专业乡镇、
市级示范园、龙头企业、种植示范大户标准
1、特色经济林专业村标准:特色经济林产业从业农户占全村总农户25%以上;农民从事特色经济林产业收入占农业经济总收入比重50%以上;开展商标注册,产品通过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质量认证;从业农户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亩均效益在4000元以上。
2、特色经济林专业乡镇标准:特色经济林面积万亩以上,区域特色明显,产业优势突出,特色经济林专业村占总村数的30%以上。
3、特色经济林种植示范大户标准:通过流转土地发展特色经济林生产,面积200亩以上,生产投入大,基础设施完善,生产管理水平高,效益显著。
4、特色经济林龙头企业标准:从事特色经济林生产、加工、贮藏、流通等,通过各种利益机制与农户相联系、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明显、生产规模较大。
5、市级示范园标准:面积300亩以上,通过“三品一标”认证,标准化生产水平高、示范带动作用效果好的特色经济林生产基地。在当地有较高的知名度,辐射带动作用应达到本县区该树种总面积的五分之一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