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原创歌曲视频拍摄制作合作单位征集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公开招募原创歌曲视频拍摄制作合作单位的公告》规定的程序,我局经过资格审查及综合评审等工作程序,从应标的四家单位中评选出一家单位,现予以公示拟委托合作单位名单。
公示期间对拟委托合作单位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向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姓名须用手写,不能用电脑打印),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公示时间截止后(以寄出邮戳为准)反映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地址、电话:广州市越秀区文化馆,广州市越秀区东湖路39号越秀区文化艺术中心610室(邮编:510010),电话:020-87670756,联系人:李***。
一、公示时间:2022年8月25日至2022年8月31日。
二、拟委托合作单位名单:广东拙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