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修订出台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日前,经区政府批准,临沂市兰山区财政局、中共临沂市兰山区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修订印发了《临沂市兰山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由政府向社会晒出所需服务清单。今后凡是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可以购买的公共服务,原则上都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由社会力量按单提供服务,政府为所提供的服务买单付费。
本次出台的《指导目录》是以临沂市财政局印发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为基础框架,结合我区实际,在广泛征求区直各部门单位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并向社会主动公开,该目录作为对《临沂市兰山区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配套政策,包含了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性服务、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技术性服务、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5个大类,共67款375项可实施购买服务的项目。目前,我区在财务审计、工程服务、污水处理、城乡社区卫生等领域实施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和资金量,为全面推开试点工作积累了一定经验。该目录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的具体内容,原则上纳入该目录的服务事项和具备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条件的公共服务项目都要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同时也为各单位编制购买服务预算提供了依据,这标志着我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日趋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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