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城市管理局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第60项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公示(二)
按照临沂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临环督整发〔2018〕2号)的要求,平邑县已经完成平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整改验收工作,并进入销号程序,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7日,共7天。如对该项任务整改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临沂市城市管理局反映。联系电话:0539-6372035;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33号。
一、反馈的问题
全省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缺口超过1.5万吨/日,80个生活垃圾填埋场中,超负荷运行的48个;37个生活垃圾焚烧厂中,超负荷运行的10个。
二、责任单位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平邑县政府。
三、整改措施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大局意识,加快项目建设。继续把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作为当前涉及民生的重点工作来抓,加强与天楹集团的沟通联系,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碰到的问题和困难,与项目建设单位一起想办法、谋对策,为加快项目建设提供优良服务环境。同时,督促天楹集团和建设施工单位,全力以赴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项目调度。在目前项目完成基础上,在确保安全与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按照项目进度计划,通过采取现场办公、每周进度报告、约谈项目公司等方式方法,加强督导调度,实行集中攻坚,全面加快项目建设,确保项目11月底实现并网发电。
四、整改成效
平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于2021年11月26日通过市供电公司并网验收,正式焚烧垃圾并网发电。该项目日处理垃圾600吨,有效解决了平邑县垃圾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