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定区加强对公务员平时考核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务员的经常化管理,强化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安定区从完善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式、规范考核程序、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入手,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了平时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
一是完善考核内容。坚持以公务员的岗位职责和每段时间工作任务目标为基础,按照“以德为先、以绩为主”的原则,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学”,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主要考核公务员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能”主要考核公务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执行能力、学习与调查研究能力、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等;“勤”主要考核公务员工作作风、工作态度、事业心、责任心,遵守工作纪律及出勤等情况;“绩”主要考核公务员完成工作质量、数量、效率及开拓创新等情况;“廉”主要考核公务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学”主要考核公务员学习态度、学风学识等。
二是改进考核方式。平时考核按季度进行,前三季度进行平时考核,最后一季度进行年终考核,实行个人纪实、主管领导定期评价和将考核等次按规定分值换算成量化分数的方法进行。每个公务员如实填写《公务员平时考核手册》,进行个人纪实,做到周有工作记录、月有工作计划,季有平时考核,结合工作小结、专项工作检查、考勤等方式,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主管领导按月对公务员完成各项工作数量、质量、时限等实际表现为依据,对《公务员考核手册》的填写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和审核,填写评价意见,确定考核等次。每季度初,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根据上一季度公务员履行职责和现实表现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并确定考核等次,分管领导进行点评并提出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被考核人在考核结果上签字确认,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考核情况。
三是规范考核程序。加强对平时考核工作的督促检查,组织人社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各部门(单位)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情况进行***问效、督促检查,主要对公务员记实填写、完成工作任务、出勤及主管领导考核意见等情况进行检查,并详细记载、备案,将抽查结果作为部门(单位)年度考核优秀比例核定的重要依据,对平时考核结果未按时间要求进行备案或未备案的单位,扣减本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三个百分点,并责令上报备案结果,对平时考核工作不落实或走过场的单位,在年终考核时扣减本年度优秀等次比例五个百分点,并责令限期改正,对没有开展平时考核工作的,取消本单位本年度优秀等次名额,单位和个人在下一年度不得参加各类评先选优。年终考核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要求,由组织、人社部门组成考核组深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和年度考核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提出初步考核结果,组织、人社部门根据各考核组的考核情况和日常掌握情况提出初步考核等次,报区委、区政府确定最终考核等次。
四是注重考核结果运用。把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职务晋升及评先选优有机结合,切实把平时考核结果与公务员奖惩、后备干部推荐、竞争上岗等挂钩,平时考核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并按照公务员“德、能、勤、绩、廉、学”的量化标准,在“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之间打分,按照平时考核季得分总和÷3+加分项分值算出平时考核等次,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平时考核的公务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当年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对不按时或不按规定填写《公务员考核手册》的公务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优秀”等次。(供稿:范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