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4月19日上午,区法院院长严贤超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石某等五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案,此类案由为涉黑涉恶类重点关注的罪名,该案的审理将助推区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该案庭审全程进行网络直播。
截至目前,该院共审结涉黑案件1件11人,首犯梅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已生效;受理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件7人,已宣判;受理涉黑恶罪名案件32件98人,审结27件76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迅速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议、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全院干警大会,安排部署扫黑除恶工作。
区法院现仅有员额法官24名,今年截至目前已受理各类案件5500件,员额法官人均收案229件。针对“案多人少”矛盾异常突出的情况,区法院党组力克压力,优先壮大刑事审判团队,为团队配备三名政治素质高、审判业务精、工作作风实的员额法官,并增加法官助理一名,通过打造专业化团队,确保案件质量和司法公正。
为营造浓厚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氛围,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该院在安检室、立案大厅、服务窗口向群众发放扫黑除恶宣传册,同时,还利用庭审旁听、开设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逢四说事”平台等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4月18日,该院干警再次深入街道、社区,宣传相关法律知识,让辖区居民认识到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刻意义,鼓励群众勇敢维护自身利益,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协助相关部门铲除欺压百姓、欺行霸市的黑恶势力,共创安全稳定的生活环境,努力营造全民扫黑的良好氛围。
摸排涉黑涉恶线索,形成打击合力。该院对近三年刑事案件逐案排查,将已判刑的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暴力犯罪涉案人员,纳入重点监控对象,建立档案数据库,重点排查。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注重进行扫黑除恶政策宣传,现已有案件当事人表示愿意提供涉黑涉恶线索。此外,还对涉及高利借贷、暴力讨债、垄断建筑工程、“村霸”、“宗族恶势力”、“基层组织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等相关线索的案件,及时研判分析,核实线索。加强协调沟通,先后向区委政法委扫黑除恶专班报送涉黑涉恶专案线索3起,向区纪委监委报送涉黑涉恶势力“保护伞”线索1起,向区委组织部报送基层组织建设线索1起。与区检察院建立联席会议机制,与区公安局建立联系热线和信息交流机制,形成打击合力。
保持高压打击态势,铲除黑恶势力土壤。审判实践中,区法院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打击态势,对涉黑涉恶案件,在量刑上依法从严从重,综合运用追缴、没收、财产刑等手段,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同时,认真开展“打财、断血工作”。该院审理的首犯梅某某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是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的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业已进入执行程序。目前,梅某某名下扣押车辆已进入评估、拍卖程序。另外,区法院执行团队将在线上线下保持高度关注不放松,持续深挖财产线索,一旦发现,将及时采取冻结、扣划、查封等强制措施对其非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铲除黑恶势力土壤。
该院表示,下一步,将根据市、区两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相关会议精神,进一步抓好落实,增力量、重打击、广宣传、深排查,不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曾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