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落实审计整改促进上缴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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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21日发表
2月17日,常州市审计局在美丽乡村发展专项资金审计中发现,部分项目不符合申报指南要求;个别项目未实施,专项资金长期滞留区级财政等问题。为此,市审计局出具审计决定书,要求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收回市级奖补资金,进一步盘活存量资金,对结余资金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及时上缴市财政。常州市财政局、常州市农业农村局督促各辖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落实审计整改,上缴财政资金合计252.49万元。
相关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共上缴财政资金252.49万元,推动各辖市(区)农业农村局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快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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