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为零
曾都区社区矫正工作成效显著,截至今年4月底,曾都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601人,其中解除矫正312人,目前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为零,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率达90%以上,重点帮教对象接回率达到100%,一般帮教对象接回率达90%以上。
2012年12月,曾都区开通了司法E通网络管理平台。区司法局及各司法所全部安装了司法部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利用多种手段对实有社区矫正人员和实有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情况以及脱管漏管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目前,已将289名矫正人员纳入 司法E通管理平台,实行GPS手机监控。
为帮助三类人员(监狱内服刑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近年来,曾都区司法局共协助三类人员困难家庭办理低保56人,为困难家庭实行帮扶42人;其中落实 关爱女孩基金8000元,民政救济帮扶资金2万余元。
同时,曾都区司法局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各项规定,已对违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社区矫正人员共发出书面警告处罚通知书4份;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收监建议书一份,办理跨省迁居手续一份。
曾都区司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社区矫正是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社区矫正适用范围主要包括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以及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五种罪犯。2012年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并于2012年3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