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河湖长制工作考核获评优秀等次
5月19日,湖北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发布《关于全省2019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我市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综合得分位居全省第四,获评优秀等次,并被作为先进典型在全省通报表扬。
此次考核结果是在各地市自评、省委考核组现场考核、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复核的基础上评定而来,考核内容涉及河湖长巡查履职、小微水体整治、河湖“清四乱”、河湖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退垸还湖等方面,内容多、标准高、要求严,成果来之不易。这既是对我市2019年以来河湖长制工作的认可和肯定,更是对今后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全市河湖长制提档升级的鞭策和激励。下一步,我市将继续传承以往优良作风,吸取借鉴先进工作经验,切实强化政治担当,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发布的第4号河湖长令,全力推进四大专项行动,凝心聚力打好碧水保卫攻坚战,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再创新佳绩!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我市全面加强河湖长巡查履职,加快推进河湖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深入推进工我市河湖长制工作,建立36959个小微水体基础档案,明确小微水体河湖长,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各项措施,河湖长制工作取得一系列显著成绩。我市河湖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在全省排第三名,“应城市落实河湖库长制保洁员公益性岗位”被纳入第一届河湖长制湖北经验“二十佳”,综合考核全省优秀。今年,我市将继续传承优良做法,紧跟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