掇刀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7年,高新区·掇刀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系列***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实施方案》,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和新要求,积极谋划,精心组织,全面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基本做法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贯彻落实《纲要》
一是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高新区·掇刀区坚持把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部署,重大问题及时过问、协调。《纲要》及省、市《实施方案》出台后,区政府负责人要求结合实际,对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的计划进行合理安排。
二是制定具体实施方案。5月29日印发了《掇刀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从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实际出发,逐条细化《纲要》和省、市《实施方案》各项任务,提出了年度工作目标,明确了责任分工、时间表和成果载体,对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我区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具体目标任务、重点工作、时间进度等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三是强化工作督办考核。坚持对区《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督办,由区政府法制办组织指导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了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每年年初印发全区法制工作要点,每年年底组织对各地各部门法治建设工作进行考核。通过督办考核,提高了全区各地各部门协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转变政府职能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首先,建立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印发了《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掇政发〔2017〕9号)。其次,编制行政审批监管清单,明确纳入监管清单编制的部门和列入监管清单的事项,印发了《关于建立区级部门监管清单的通知》(掇政发〔2017〕11号),全区各部门监管清单已在门户网站公开发布。第三,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根据2017年新版审批目录再次梳理了全区中介服务事项;建立中介服务信息平台,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中介服务区,将能评、环评、安评、图审等15项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纳入政府购买范围,出台了《区级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政府购买办法》(掇财采发〔2017〕9号),累计为企业节省中介服务费用100多万元。第四,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分两批划转24个区直部门的140项审批职能,由行政审批局直接实施审批;同时,对划转事项实施流程再造,由行政审批局“一站式”办理,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审批平均提速30%以上;积极推行“联审联验”制,建立审批信息交换平台,完善审管联动机制,形成了集中审批、有效监管、精简高效、便民利企的审批服务新格局。
二是大力推进权责清单工作。组织专班扎实开展权责清单的编制工作,今年3月,对照《湖北省乡镇通用权力清单》,扎实开展了我区镇(街道)权力清单的编制工作,印发了《掇刀区各镇(街道)权力清单》(掇政发〔2017〕8号)。按照“有权必有责”的原则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要求,5个镇(街道)共编制责任事项1915项,填写行政职权基本信息表383份,绘制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383份,已在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出台了《关于调整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掇价发〔2017〕6号)。推进行政审批零收费改革,已将零收费事项向社会公布,截至目前,零收费共减免29.3870 万元。
三是全力加强市场监管。一方面,全面落实商事制度各项改革措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化“先照后证”,将211项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仅保留32项工商前置审批事项;将后置审批事项进行调整,由213项调减为200项,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市场主体准入更加便捷高效;推进“多证合一”、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办理流程进一步精简。另一方面,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印发了《关于公布掇刀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掇审改发〔2017〕1号),明确了随机抽查事项的名称、内容和依据、抽查主体和对象、抽查比例、频次和方式;召开了全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暨平台操作培训会,组织各单位在全省监管平台录入“一单两库”基础数据并组织开展抽查,截至目前,抽查事项比率达52%。
四是扎实推进优化公共服务。加大政府公共服务投入,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用于教育、社保、医疗卫生等领域支出4.94亿元,增长18%。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共梳理全区公共服务事项337项;根据省审改办印发《湖北省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2017年版)(鄂审改办发〔2017〕8号),各部门正在对前期报送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修订完善,初步汇总315项公共服务事项。全面清理各类证照,印发了《关于清理精简各类证照的通知》,组织区直各相关部门对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各类证照开展全面清理,经过全面清查,拟保留86项,取消2项,合并3项。
(三)坚持依法决策,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一是遵循依法行政决策制度。区政府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包括重大项目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严格按照《政府工作规则》《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坚持执行决策程序,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公开征求意见及合法性审查的议事决策制度,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行法决策水平不断提高。
二是建立普遍法律顾问制度。深入贯彻中央关于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精神,根据省、市关于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有关工作要求,区政府聘任了2名律师作为区政府法律顾问;并及时对全区各单位建立和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经统计,全区法律顾问人才库已录入法律顾问54名,全区共39个单位聘请法律顾问43人已报区法制办备案,基本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
三是强化合法性审查机制。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要合作协议都经法制办合法性审查,未经法制办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不得作出相关决策。今年以来,共召开区政府常务会11次,审查议题57项;审核区政府重大合同(协议)65件,参与处理区政府及部门具体涉法事项36件,确保了政府决策合法合规。
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管。严格遵循调研起草、公开征求意见、组织论证、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制度廉洁性评估、集体讨论决定、公布、备案等程序,保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严格前置审查和备案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规范性文件质量明显提高。今年,区政府制发规范性文件4件,全部按照规定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进行备案,无漏报或者未按时限要求备案问题;组织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78件,其中需要修改的6件;失效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共34件。
(四)优化体制机制,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改革行政执法体制。继续深化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组建了市场监管局。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印发了《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对我区城管系统的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人员配备等进行了明确;将各镇(街道)城管执法中队明确为区城管执法大队在各镇(街道)的派驻机构,并将区城管执法大队执法力量下沉到各中队,由各城管执法中队负责各自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配合市政府开展以“大农业”“大商务”“大文化”“大城管”为重点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把多个“大盖帽”变成一个“大盖帽”建言献策。
二是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坚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做好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换证工作,认真开展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调查走访和明察暗访等方式,把查找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当作重点及切入点,共发现问题180个,通报单位5个,诫勉谈话5人,移送线索1条,集中纠正和查处了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全区各系统干部职工依法履职尽责能力,营造公平正义的发展环境。
(五)注重监督检查,规范约束权力运行
一是强化内部监督。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推行履职尽责工作项目清单管理制度、定期督查和行政问责制度,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部门职责履行、重点工作推进以及自身建设等方面的考核评估,健全纠错制度,严格责任追究,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注重防控重点领域廉洁风险,推行“放管服”改革,加快实施一般工业项目“零审批”改革,集中整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管办分离”,建立预防和治理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长效机制。全面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制定《掇刀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管理办法》,对政府权力运行监管任务、监管措施和责任追究等作出一系列规定,使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是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扎实开展公款吃请、违规滥发津补贴、违规使用公车、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监督检查,发现问题54个,给予党政纪处分16人。统筹推进“5+4+1”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检查214个单位,发现问题224个,督促整改143个。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区政协的监督,按要求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有关工作情况,全年共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57件、政协委员提案57件,办复率100%。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服区政府行政决定和行政复议决定而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区政府均积极出庭应诉和答辩,对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严格依法履行。
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全年区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共公开政府信息3000余条,政府工作透明度不断提升。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更好地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发布平台的作用,对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检查和整改,网站功能设置更加齐全,信息发布更加及时,充分发挥了信息发布、服务群众的功能。
(六)运用法治思维,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健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推进调解组织多元化,形成了司法、行政、行业、民间“四位一体”的矛盾联调格局,建立健全了医疗纠纷等第三方调解组织。规范了村(社区)矛盾纠纷调处台账,坚持村(社区)周排查、镇街道月排查和区月分析的矛盾纠纷日常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了“以奖代补”工作力度,从源头上化解了大量矛盾,今年以来,排查调处矛盾纠纷300余件。坚持预案在先,靠前指挥,狠抓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的防范处置工作,全年成功处理群体性事件9起,非正常死亡事件10起。
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保障和救济职能,规范行政复议流程,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1件。严格落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主动处理区政府为被告案件的应诉工作,严格执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规定,通过妥善处理案件,解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截至目前,共处理民事诉讼案1件、行政诉讼案件7件,上述案件行政负责人不能出庭的,均按规定委托相应工作人员出庭,效果良好。
三是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落实依法逐级走访制度,印发了《掇刀区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规则》,对分类处理的工作流程、各地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等进行了明确,诉访分离,加大信访积案化解力度,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通过进一步畅通网上信访、接访等信访渠道,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全区赴省进京上访批次同比下降。
(七)强化宣传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注重法治教育培训。坚持把加强法律培训、法制宣传作为提高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及能力的重要手段,促进全区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印发了《掇刀区人民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7年学习计划》,含政府常务会议学法2次,集中学习了政府投资基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组织召开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培训会议,各地各部门分管法制工作的负责人和法制科科长共计60余人参加培训,持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二是着力做好法治宣传工作。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手机报、法制信息、工作专报等形式,加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全年向市政府法制办上报法制信息33篇,其中22篇信息被“湖北省政府法制网”采用。做好“七五”普法工作,印发《掇刀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集中展示活动方案》,组织执法机关开展法律宣传与咨询活动,不定期地组织送法进社区活动,向市民宣传法律知识,解答涉法问题,积极营造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需要加以改进的问题。一是法治政府建设进展还不平衡,一些地方和部门抓落实不够有力,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不明显。二是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式、考核标准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不断加重,基层机构的人员力量配备、经费保障有待加强。
三、2018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一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梳理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制定具体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进一步优化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充分发挥考核的引领作用。
二是积极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推进中介服务行业公平竞争。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继续做好改革试点工作。
三是完善政府依法决策机制。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切实做到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不断提高决策质量和水平。完善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保障依法决策。
四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管。认真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力度,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五是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健全公民权利救济渠道和方式,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强化行政复议的延伸监督功能。加强行政应诉队伍能力建设和行政应诉工作督查指导,推进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长效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推动从根源上减少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特此报告
掇刀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