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明年增加436名五保对象
从2007年1月1日起,我区将实现应保尽保,把待纳入的436名五保人员全部纳入五保对象,并着力解决好五保对象的医疗保障问题。
目前,我区符合五保供养政策的对象有958人,被纳人五保供养对象的为522人,待纳入的有436人[含孤儿52人]。税费改革后,从中央、省财政转移支付集中供养五保对象每人每年1200元,分散供养五保对象每人每年800元。农村五保老人的生活水平普遍较低,不符合相关规定,而且五保老人绝大部分没有医疗保障。
为改变这一现状,经区政府常务会讨论决定,从2007年1月起,剩余的436人将被全部纳入五保对象;同时,五保老人平时看病的医药费,由区级财政按人数每人每月拨补20元,经费由乡镇民政部门审批,专款专用;五保老人去世后的费用,由财政部门一次性增发6个月五保金作为安葬费。对集中供养的五保户供养待遇,由区级民政专户直接拨至供养单位,对分散的五保户供养金、由确定的金融机构统一办理个人储蓄存折,由区级专户按月转入存折。另外,福利院工作人员也将适当提高待遇。(尤运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