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军区2018年兵役登记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湖北省征兵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全区适龄公民兵役登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2018年6月30日前,力争5月1日前完成。
二、登记对象:凡常住户籍在点军区辖区内,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2周岁(大学生至24周岁)的男性公民,均应进行网上兵役登记。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性普通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也可参加兵役登记。
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满19至22周岁的男性公民、大专生(含在校生、毕业生)23周岁前、本科生(含在校生、毕业生)24周岁前仍未登记的均应依法补办兵役登记手续。
三、登记方式: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适龄公民,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点击兵役登记(男兵)选项进行实名注册并真实、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根据提示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网上登记结束后,携带《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以及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肄)业证(学历证明)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高校在校生、毕业生到所在高校武装部)接受初审初检和现场确认。如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前往的,可书面委托其亲属或所在单位代为登记。乡、镇(街道)武装部根据初审初验和现场确认情况,依法确定应服、缓服、免服、不得服役等结论,并按审核程序发放《兵役登记证》。《兵役登记证》作为有关部门审验适龄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情况的依据。
适龄男性公民也可前往点军区人民武装部或乡镇(街道)武装部,填写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信息,根据网上提示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符合参军基本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毕业生,还须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往年已进行过兵役登记的,须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办理审验手续。
四、法律责任:依法服兵役是每名公民的法定义务,对于适龄人员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或有其它阻碍兵役工作行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逾期没有办理兵役登记或年度审验手续的适龄公民,须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武装部说明原因。凡不参加当年网上兵役登记、现场确认和初审初验的适龄公民,均不能被推荐、确定为预征对象,不能征集入伍。
五、咨询受理
有关法规政策可查询全国征兵网,微信搜索关注湖北省征兵信息平台、宜昌征兵公众号或电话咨询。全区各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
点军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6091470、6091474
点军街办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150****5120、189****8748
桥边镇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159****6801、139****8770
土城乡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7884244、188****5800
联棚乡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150****0941、135****5895
艾家镇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134****2100、159****5418
点军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18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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