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小区封闭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减少人员流动,严防疫情扩散蔓延,根据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在城区(包括夷陵区小溪塔街道和东城试验区) 实行小区全面封闭管理,人员、车辆一律凭证通行,同时暂停受理滞留在外人员返夷和企业复工申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人员通行证办理
(一)办证范围
1.参与疫情防控的公安民(辅)警、医护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及社区(含物业)工作人员;
2.应急抢险、执勤执法、水电油气保供、基本生活物资保供、环卫保洁、通信保障、殡葬服务等岗位工作人员;
3.经批准已开(复)工的企业工作人员;
4.其他确需出行的人员。
(二)办证流程
1.各乡镇(小溪塔街道、东城试验区)、区直各部门分别负责本地、本系统(含区直二级单位、保供单位、复工企业)拟办证人员统计工作,逐一进行资格审查、健康登记、出行史和接触史排查,审核汇总后将符合办证条件人员填写《XXX 单位宜昌城区通行证统计表》中相关人员信息。
2.区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对各地、各部门上报情况进行登记备案,确定各地、各部门办证人员名单及数量,在区交警大队车管所将人员通行证统一发放至各地、各部门。
3.各地、各部门据实发放。
4.小区内其他确需出行的人员办证由小溪塔街道、东城试验区负责,以小区为单位,统一办证、共同使用。办证数原则上控制在小区(含杂居小区)居住户数的5%以内,由驻小区的包保专班审核通过后登记发放,使用结束归还包保专班。
二、车辆通行证办理
(一)办证范围(仅限鄂E号段车辆)
1.疫情防控、医疗救护、应急抢险、执勤执法、水电油气保供、基本生活物资保供、环卫保洁、通信保障、殡葬服务等岗位工作人员工作和上下班用车;
2.经批准开(复)工的企业生产、经营、作业及通勤用车。
3.往返宜昌火车东站、三峡机场接送乘客的车辆(凭乘客有效票证);
4.其他确需通行的车辆。
(二)办证流程
1.各乡镇(小溪塔街道、东城试验区)、区直各部门分别负责本地、本系统(含区直二级单位、保供单位、复工企业)拟办证车辆及司乘人员信息统计工作,逐一进行资格审查、健康登记、出行史和接触史排查,审核汇总后将符合办证条件的人员填写《XXX 单位宜昌城区通行证统计表》中司乘人员及车辆信息。
2.区指挥部交通运输秩序组对各地、各部门上报情况进行审核 (个人仅限疫情防控、医疗救护、应急抢险、执勤执法、水电油气保供、基本生活物资保供、环卫保洁、通信保障、殡葬服务等岗位工作人员工作和上下班用车),确定各地、各部门办证车辆、司乘人员名单及数量,在区交警大队车管所将车辆通行证统一发放至各地、各部门。
3.各地、各部门据实发放。
4.其他确需通行车辆办证工作实行一事一议,由交通运输秩序组负责受理。
(三)依照法律法规喷涂规范标识的疫情防控、医疗救护、应急抢险、执勤执法、水电油气保供、环卫保洁、通信保障、殡葬服务等工作用车,以及运输生产生活物资的车辆无需办理通行证。
三、工作要求
(一)所有小区实行封闭管理,居民无通行证一律不得出入。对不听劝阻强行出入小区的,由辖区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从严处 理。小区居民生活必需物资采取无接触配送等方式予以保障。
(二)由区综合执法局成立纠察队,随时对路面人员、车辆进行检查,对无通行证人员和车辆进行劝返。对不听劝阻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理。
(三)通行证申报单位要严格审核把关,于2月16日24:00前将《XXX 单位宜昌城区通行证统计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给万鑫,电话:132****3655,邮箱: 404241495@qq.com。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目前已经实行全封闭管理的小区和楼栋内的居民及车辆不得办理通行证。各单位需如实提供相关人员信息,确保一次报送到位,不得重复报送。对因把关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纪依法追究单位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本通告自2020年2月17日24:00起执行,此前各级所办通行类证件同时作废。通告有效期暂定14天,具体停止执行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XXX 单位宜昌城区通行证统计表
夷陵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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