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政务服务中心诚信为民服务公开承诺书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省市文明委有关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县政务服务中心郑重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公开服务清单,实行阳光办理。进入县政务服务中心所有审批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动态管理,所有事项的法律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办理程序、办理结果,一律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站、纸质服务指南、LED屏等全部公开,推行标准化服务,实施阳光办理。
二、明确首问负责,实行一次告知。办事群众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时,第一个接受咨询或受理办件的窗口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所申办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的,只要符合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应当受理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对于手续不完备或资料不齐全的,必须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所申办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的,由首问责任人负责将办事群众指引到相关的窗口或有关部门办理。
三、出具受理通知,承诺限时办结。除即收即办外,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审批服务事项时,应当向办事群众出具受理通知书,按照优化工作流程,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四、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服务方式。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向办事群众提供服务指南、网上咨询、办件查询等在线服务;通过网上系统,实施投资项目网上审批和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注册等。
五、发挥集合效能,实施并联审批。设立建设项目综合受理窗口,按照建设项目审批一表制申报、一号制管理的运行模式,施行建设项目一窗受理、统一分办、并联审批、全程督办;对重大投资项目实施代理服务制,明确专人负责、提供全程代理代办服务。
六、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效率。规范文明用语,尽量使用普通话;规范服务态度,做到主动热情、耐心细致;规范环境仪表,工作台面整洁卫生、摆放有序,工作人员仪表端庄、衣冠整洁;提升服务质量,努力做到服务群众热心、服务过程耐心、办理事项用心。
七、遵守法律法规、践行廉洁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杜绝一切吃、拿、卡、要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八、畅通诉求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在二楼、三楼服务大厅设置意见箱,开通投诉电话(0717-5333133,也可直接拨打12345),明确专人负责,受理企业和群众的投诉,依法、规范、高效处置,坚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