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法院执结一起长达七年难案
今年1月31日(腊月26日)已临近春节,正是家家户户准备年货,喜迎新年的日子。长阳法院执行干警因为一则短信再次走上执行一线。
方某林与陈某益本是邻居但多年积怨。2010年10月11日,陈某益与方某林在田间务农时发生口角并打斗。打斗中,被告人陈某益持镰刀将受害人方某林、田某香(方某林妻子)砍伤。经鉴定,方某林受伤程度为重伤,八级伤残,田某香为轻微伤。2011年5月3日,长阳法院依法判决陈某益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陈某益赔偿方某林各项损失共计60945元。判决后,陈某益受到法律的严惩但因家庭贫困无力支付赔偿。被告人刑满释放以后,举家迁往浙江,长阳法院承办干警多次走访调查,几年下来寻找未果。被告人的民事赔偿未执行到位成为了承办干警多年的心结。
1月31日,执行局干警接到线人信息迅速赶到船码头,迎着茫茫的返乡大潮找到陈某益行踪,成功将其带回法院。
法院内,干警对被执行人反复宣讲政策,告知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后果,同时找来申请执行人方某林进行沟通调解。最终,陈某益的儿子和女儿出面为其筹齐3万元,年前送达方某林手中。当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多年积怨得以消除。
干警的不懈坚持与努力,长达7年的执行难案终被***,是对执行工作的坚守更是对人民群众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