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确定2012年监督工作重点
本网讯(乔德兵):2月17日上午,县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了兴山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党组2012年工作要点,确定了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重点。
听取和审议县政府上半年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报告、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确保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预算的执行;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1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2011年县财政决算报告。
围绕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各项决议的贯彻实施,开展督查,重点促进“一府两院”工作报告中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抓好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和反馈工作。
依照监督法的规定,把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作为监督重点,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询问、视察等形式,实施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围绕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加强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听取和审议全县“六五”普法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认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听取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确保各项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的贯彻实施。
听取和审议畜牧产业发展、旅游产业发展、社会保障工作,以及审议意见落实、代表建议案办理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督促和支持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把相关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加强对县政府报送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认真研究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有效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