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中国保康新闻网讯(本报记者 艾德雄 通讯员 邓国清)众所周知,国土部门是一个实权单位,掌管着土地和矿权等审批大权。在这样的单位任一把手,如果权力不加以分解、约束,将很容易滋生腐败!
早在2005年,保康县国土资源局就采取了系列措施,分解主要领导特别是一把手权力。去年年底,该局又出台了《分解一把手权利管理制度》,以制度的形式进一步明晰了业务办理、人事调整、财务支出的管理。
“仅靠自觉可能出清官,但也会出贪官。只有靠法律震慑、靠制度约束,才能保护好自己,保护好身边的干部。”该局党组书记、局长黄秀国道出了这样做的初衷。
分解一把手业务办理的权力
“下面会审襄阳某置业有限公司非法占地一案……”2013年5月7日上午八点半,保康县国土资源局会议室内,局全体班子成员、相关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及单位法律顾问共20人全部到会,进行重大处罚案件集体会审。会议主持人由分管领导首先介绍案件的基本情况,通过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发现,襄阳某公司在我县开发房地产项目时,非法占用集体土地,经现场勘测,超面积占地18674平方米,其中12层砖混结构楼房超面积占地1026平方米,正在浇筑混凝土地基面积839平方米,其它改变土地原貌堆放建筑材料16809平方米。
介绍完后,参会人员依次发表意见,局长最后发言:“我个人认为,按法律规定,新建的12层楼房应当没收并处罚款。”
综合大家讨论的意见,分管领导作出三条会审意见:一、对非法占用的1026平方米土地处以每平方米5元罚款;二、地面建筑物依法没收,物价部门评估后,公开拍卖;三、其他违法占地责令恢复土地原貌。通过征求大家意见,大家认同三条意见,均表示无异议,一致通过。会后由局行政股根据会审会通过的意见作出了书面会审纪要,这是该局集体会审业务的一个缩影。
在该局,所有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和疑难业务问题都由局党组集体会审决定,一把手末位发言,一把手及主要领导只是会审中的普通一员,怎么办大家说了算。
土地开发整理金额大、面积广,全社会关注,涉及全县千家万户。从2007年开始,该局变以往分管领导一竿子插到底为三人分权管理。即纪检组长分管工程招投标、分管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副局长负责工程质量、分管财务副局长负责资金结算。这种方式相比原来有较大改进,但在实施过程中权力仍集中在国土部门。2012年,该局提请县政府发文,将土地整理改一家管为多家管,即,县纪委监察局牵头负责招投标,审计局牵头负责决算,国土资源局负责项目申报和质量,通过两改,备受关注的土地开发整理工作进一步置于阳光操作之下,受到省国土资源厅高度评价。
分解一把手干部任免的权力
“程薇,办事踏实,责任心强,品德好,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协调能力,拟任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负责人……下面进行民主推举测评。”2012年12月18日,该局党组会议正在讨论人事任免,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主持会议,他介绍完拟提拔人员的基本情况后,包括一把手在内的7名班子成员投票表决。
在人事任免中,参会人员超过半数以上同意视为通过。然后由人事股牵头,到所在单位进行座谈、考核,并在局机关公示7天无异议后,局机关下文件进行提拔任用。该局近三年来新提拔的13名中层干部都是通过这种方式产生的,深受干部职工的好评。这些中层干部现已成为管理队伍中的佼佼者。
分解一把手经费开支的权力
近日,记者在该局的报销、开支条据上看到,只有经办人、分管机关领导、分管财务领导的签字,唯独没见到一把手的名字,觉得很纳闷,但随后就找到了答案。
自2005年黄秀国调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以来,他主持制定修改了单位一系列规章制度,在财务管理上,一把手不直接管财务。
同时,加大班子内部权力分散力度,实行机关和财务管理分开,管财务的领导不管机关,管机关的领导不管财务,在机关内部管理上实行公务采购和财务分开、公务接待和财务分开,并成立财务管理5人监督小组,一般经费由分管机关和分管财务领导共同负责审核把关,财务管理监督小组和一把手行使监督权;重要和重大经费开支由党组会集体议定,超过一万元的开支视为重要开支,超过五万元的视为重大开支,由分管财务领导介绍开支缘由,党组班子成员讨论表决。
通过层层把关,单位“三公”经费大幅度下降,仅2013年局机关就比上年下降了34%,整个系统的开支也下降了30%以上。
近几年,在多次多级审计中,该局不但没有出现一笔违反财经纪律的支出,而且财务监管作法受到省、市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多次嘉奖和推广。
该局一名班子成员说:“这才是真正的民主、阳光、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