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高审计公示20179号关于审计生物医药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运营补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按照《高新区2017年度审计项目拟定计划》(襄高管发[2017]27号)文件的要求,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6月7日起,对2014至2016年度生物医药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运营补贴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必要时将追溯到其他年度和延伸审计调查相关单位。
审计组组长:王 进
审计组成员: 李 娜 龚禄丽
***:审计组审计纪律
高新区审计局
2017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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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组审计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对于违反上述纪律者,视情节轻重作出处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予以追究。
举报电话:0710-3319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