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眼皮下换位酒驾男当场被查
7月3日晚,武汉市江汉区一名男子夜间与一帮朋友饮酒后,驾车前往位于东西湖区金银湖的别墅区家中休息,中途遇到夜间巡查的交警时,该男子自作聪明在交警眼下底下“换位”,结果被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交通大队车管执勤交警当场查获。
7月3日晚9时30分许,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交通大队车管中队队长梅占兵带领交警及辅警人员在东西湖区金银湖金山大道东方马城附近路段夜间巡查时,发现一辆白色无牌照丰田牌越野车从汉口常青花园方向,沿金山大道驶往东西湖区金银湖别墅区方向。此时,驾驶该越野车的严姓男子发现前方30米处有夜巡交警执勤,严某立即停车与坐在副驾座上的人员交换座位,以掩盖自己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
岂料,这一幕被警惕的东西湖区交通大队车管中队队长梅占兵发现。梅占兵队长立即上前对严某驾车及交换座位的证据进行取证固定后,使用酒精测试仪对严某进行酒精度测试,结果发现严某体内酒精度含量达35毫克/100毫升,超过酒驾标准20毫克/100毫升,已构成酒驾违法。
无独有偶。7月3日晚11时许,正在东西湖区金山大道东方马城附近路段执勤的梅占兵队长,发现前方一辆黑色越野车猛踩了一下刹车,紧接着从驾驶座上跳下一名着T恤衫男子往路边树林方向一边跑一边声称自己有“内急”。梅占兵队长迅速包抄过来,一把截住这名陈姓男子,并当场对其进行酒精度测试,发现这名陈姓男子酒精度含量过57毫克/100毫升,超过酒驾标准20毫克/100毫升,已构成酒后驾车违法。
据这名陈姓男子交代,其与他人一起饮酒后,自认为深夜没有交警查酒驾,于是抱着侥幸心理饮酒后驾车。当陈某“意外”遇到夜间执勤交警后,妄图以“内急”为名使出金蝉脱壳之计,但没有逃脱东西湖区交警的“法眼”。
据东西湖区交通大队车管中队长梅占兵介绍:有些司机酒驾,总以为“不会那么巧被交警撞上”,或者在节日之前,觉得“交警也要过节”,认为过节相关检查就会少,于是借着酒劲儿***上路。这种心理其实忽略了一个最起码的前提:交警部门检查酒驾、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其实并不是目的,禁止酒驾的目的是保护他人和驾驶员本人的生命安全,维护交通秩序、社会秩序。不酒驾是一名司机最起码的职业道德和尊重生命的责任和义务。
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关于酒后驾车处罚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