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洲区法院吴芬清自创五心调解法时间来源武汉市新洲区
《长江日报》12月4日讯(记者章鸽 通讯员辛法)“吴法官办案最大的特点就是耐心倾听,引导我们当事人换位思考,这位年轻的女法官可亲、可信、可服。”昨日,在新洲区人民法院民一庭,一位当事人领取了调解书后信服地对记者赞叹。
他口中的吴法官,叫吴芬清,是新洲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不少人慕名前来请她调解案件,审理几年难以了结的案件,到她那里都案结、事了、人和……她自创的调解法,让案结事了后,还更添“人和”。
今年4月,吴芬清受理一起离婚纠纷案,由于原、被告双方积怨很深,此前两次开庭和调解中,双方及其亲属大打出手。吴芬清在与当事双方反复沟通后,了解到当事双方因女方娘家干预过多感情破裂,确无和好可能。找准症结后,吴芬清多次找当事双方及亲属,从情与理、理与法的角度,劝他们多为孩子成长着想,理智对待。因庭前做了大量工作,庭审双方都比较冷静,未发生大的冲突,最终该案以调解的方式顺利结案。吴芬清告诉记者,民事案件中,很多都是这种亲人朋友间的纠纷,当事双方因缺少沟通反目生怨,法官不能简单地“一判了之”,而应该从情感出发,打动和感化当事人,将法、理、情融合在一起考虑。
“我判的案子很多都是邻里纠纷、离婚纠纷,因此,更多的时候需要从情感、民俗角度着手”。做好调解工作,吴芬清摸索出一套“五心”调解法,将法律、道德、风土人情等融入案件审理,用热心、诚心、细心、耐心、公心来对待每一个诉讼当事人,从化解矛盾入手,找准解决矛盾的最佳契合点,及时做好调处工作。
《长江日报》12月4日第3版
新洲区女法官吴芬清:让法律做百姓的靠山
《长江网》12月3日(记者吴晓敏 通讯员辛法)在武汉市新洲区,有一名女法官,许多人慕名前来请她审理调解案件,审理几年难以了结的案件,到她那里都案结、事了、人和……头顶国徽,身着法袍,作为“农民的女儿”,她发誓要让法律成为百姓的靠山,实现当事人的利益。她叫吴芬清,是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长,11年扎根基层法庭,践行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公正的信守,诠释人民法院为人民的宗旨。
吴芬清向诉讼当事人讲述法律条款
基层法院受理的案件中,接触审判最多的是夫妻失和、朋友反目、邻里争斗及各类经济纠纷,面对的当事人几乎全是平民百姓,而且大多来自农村,文化水平不高,法律知识匮乏。吴芬清说,作为法官,不仅有责任让群众怀着忧愁来、带着满意走,还有义务在依法断案的前提下,引导推动法律平民化、司法大众化,让法律走近百姓生活,成为百姓的靠山。
在探索促成当事人放弃对薄公堂、一笑泯恩仇的调解过程中,吴芬清总结民事案件“五心”调解法,将法律、道德、风土人情等融入案件的审理,用热心、诚心、细心、耐心、公心来对待每一个诉讼事件的当事人,从化解矛盾入手,找准解决矛盾的最佳契合点,及时做好调处工作。三年来,吴芬清个人承办的民商事案件达160余件,调解率达75%,当事人自动履行率达80%,实现了无错案、无申诉、无投诉、无涉案上访、无矛盾激化、无超审限的“六无”目标。
2013年4月,吴芬清受理一起离婚纠纷案,由于原被告双方积怨很深,在此前的两次开庭和调解中,双方及其亲属大打出手。吴芬清在与当事双方反复沟通后,了解到当事双方因娘家干预过多感情破裂,确无和好可能。找准症结后,吴芬清并没有简单判决,而是多次找当事双方及其亲属,从情与理、理与法的角度,劝解他们多为孩子成长着想,理智对待。因庭前做了大量工作,庭审双方都比较冷静,未发生大的冲突,最终该案以调解的方式顺利结案。吴芬清告诉记者,民事案件中,很多都是这种亲人朋友间的纠纷,当事人双方因缺少沟通才反目生怨,作为法官不能简单地“一判了之”,而应该从情感出发,打动和感化当事人,将法、理、情融合在一起考虑,才能让棘手的案件迎刃而解。
除了这一类亲人朋友间的纠纷外,民事案件中医患纠纷也比较复杂常见,在面对这一类纠纷时,吴芬清秉承“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支持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从案卷材料中寻找证据,并咨询专业人士,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不让当事人的权益受损。
吴芬清告诉记者,法官是一种职业,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职责,多年来,她始终铭记法官的责任,把帮助、引导群众依法诉讼作为首责,不仅与普通群众结下了不解之缘,也赢得了各界赞誉,先后荣获全省法院系统司法调解能手、湖北省法院“好法官”等荣誉称号,最近还被推选为“武汉市人民满意公务员”候选个人。
《长江网》12月3日
吴芬清用“五心”感化当事人
《武汉晨报》12月4日讯(记者詹琦 通讯员程书雄)吴芬清是新洲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长。在基层法庭干了11年,受理案件的当事人多是来自农村,文化水平不高,法律知识匮乏,但夫妻失和、邻里争斗等到了她那里都能案结人和。
在探索促成当事人放弃对簿公堂、一笑泯恩仇的调解过程中,吴芬清总结民事案件“五心”调解法:用热心、诚心、细心、耐心、公心来对待每一个诉讼事件的当事人。近3年来,她个人承办的民商事案件达160余件,调解率达75%,当事人自动履行率达80%,无错案、无投诉、无上访。
今年4月,吴芬清受理一起离婚纠纷案,由于原被告双方积怨很深,在此前的两次开庭和调解中,双方及其亲属大打出手。吴芬清在与当事双方反复沟通后,了解到当事双方因娘家干预过多感情破裂。找准症结后,吴芬清并没有简单判决,而是多次找当事双方及其亲属,从情与理、理与法的角度,劝解他们多为孩子成长着想,理智对待。因庭前做了大量工作,庭审时双方都比较冷静,未发生大的冲突,最终该案以调解的方式顺利结案。
据悉,吴芬清用心做好调解工作,赢得各界赞誉,先后荣获全省法院系统司法调解能手、湖北省法院“好法官”等荣誉称号。近日,她被推选为“武汉市人民满意公务员”候选个人。
《武汉晨报》12月4日第8版
单笔讨回245万元医疗赔偿
吴芬清获“公平之花”美誉
《武汉晚报》12月4日(记者高道飞 通讯员幸法)“她办案数居全院之首,却从没有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昨天,新洲区法院副院长靖金华,这样评价说他的同事??该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女法官吴芬清。
一字不识的农村妇女阿芳,与穷得叮当响的老公打拼多年后,终于富了起来。但让阿芳绝望的是,老公有了“小三”,不仅要将她扫地出门,而且隐瞒了全部财产。阿芳决定要像“秋菊打官司”那样,讨个说法。
阿芳提供不出证据,吴芬清告知阿芳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进入法院“调查取证”程序后,吴芬清一边搜证,一边对阿芳老公晓之以法、动之以理。阿芳老公最终才不得不同意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给女方7万元帮助款。
事后,阿芳对吴芬清说:“我没一个亲人,危难时刻是你帮了我,你就是我的亲人!就是老百姓的靠山!”
阿艳在一家医院生孩子时,因麻醉意外成为植物人,腹中胎儿生下后也夭折。阿艳的弟弟代姐姐起诉医院,但医院以各种理由应付。
吴芬清接手案件后,从人情入手,多次带受害人到医院,让医院看到一个普通家庭在遭受沉重打击后的惨况,医院最终同意调解。这个历经两年审理调解的案件,最终以医院赔偿245万元而告终。这一赔偿金额,也创下了武汉市乃至湖北省医疗损害赔偿款最高额度纪录。
21年来,吴芬清受理的民事案件,均为医疗纠纷、民间借贷、夫妻失和等难题,但她总是从化解矛盾入手,及时调处,尽量通过调解或撤诉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她每年审结案件调撤率80%以上,无一申诉、投诉、涉案上访、矛盾激化案。老百姓因此赞誉她为“公平之花”。
《武汉晚报》12月4日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