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关于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公示(省专1)
2019年5月6日,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向省委、省政府反馈“回头看”督察意见,蔡甸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制定整改方案,督促责任单位加快整改进度,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就省专第1项整改任务进行公示:
一、反馈的意见
湖北省现有1021家重化工及造纸企业,其中105家分布在长江、汉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环境风险突出,一些部门和地方监管仍不到位。湖北省2016年、2017年多次印发通知,要求沿江1公里重化工及造纸在建项目,应开展再论证,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建设,但由于未明确具体程序,一些地方未予执行。
二、整改情况
经排查,蔡甸区辖区内无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我区将以此问题为导向,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沿江化工项目建设准入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沿江化工企业整治工作,沿江1公里范围内坚决杜绝新建化工项目,沿江1公里外的化工企业和项目要在环保方面从严控制,加大监测和治理力度,确保达标排放。
武汉市蔡甸区发改局
2019年11月19日
特此公示,公示期7天。 联系电话:(027-84994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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