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变承诺让办事群众少跑路
去年7月,来自荆门的小王刚毕业,离开象牙塔的她心中充满着无限向往入职了一家心仪的公司。小王在工作上兢兢业业,在武汉疫情未正式解封前就回来复工上班,却在复工一段时间后被公司以各种理由劝退,并克扣小王2个月工资。小王被迫离职后到洪山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支持了她的仲裁请求,公司不服起诉到法院,现在小王要应诉,但不知道如何收集证据,作为劳动者也处于弱势地位,应该如何维权呢? 小王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来到洪山区法律援助中心,“你好,我家庭条件困难,想申请法律援助,需要什么条件呢?”今年6月以来,为深入贯彻减证便民,取消了经济困难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出具经济困难证明的规定,改为经济困难告知承诺书,让群众少跑路,数据多跑路,真正做到司法为民。接待她的徐鹏律师告知:“原先的经济困难证明需要申请人所在的社区及街道对申请人的经济困难状况进行核实无误后盖章,现在只需要申请人对自身经济困难状况进行书面承诺啦!” 小王高兴的谈到:如果按以前的标准,我虽然家庭贫困,但是估计申请也很困难。因为我在武汉是租住,社区和街道核实我的情况肯定会比较繁琐,这个事情也比较急,如果回老家最怕的是辛辛苦苦跑回去既花时间又花钱最终还无功而返。现在方便太多了,我只需要对自己的经济困难状况进行书面承诺,实在是太感谢这次变化了。 小王书面承诺后,很快就通过了法律援助申请。办案过程中,徐鹏律师作为王某的代理律师陪同其开庭,徐鹏律师称,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本案存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克扣工资,公司应支付双倍工资差额、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公司所提起诉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也未提交相应证据予以证实,应予驳回。公司深感自己理亏,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公司一次性支付小王19000元。顺利拿到欠薪的小王11月20日专门给徐鹏律师送来锦旗。 (通讯员 刘平安 戴小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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