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区2011年半边户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公示
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将符合规定的“半边户”农村居民一方纳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通知》的要求,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对象予以公示:
关于“半边户”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的基本条件
1、一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为城镇居民的夫妇,农村居民的一方户口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1973年至2001年没有违反我省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年满60周岁(1933年1月1日之后出生,享受奖励扶助当年12月31日之前年满60周岁)。
经樊城区审核确认,2011年全区共有47名对象符合规定的“半边户”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条件。现予公示,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根据举报电话予以举报。举报内容核查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一定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电话:襄樊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0710---12356
樊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0710---3227074
附:樊城区2011年农村(半边户)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人员公示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