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湖菜农有了莴苣合同
3月26日,50岁的刘建国正在地头忙活,脚上的浅筒雨鞋沾满泥巴。“莴苣要‘下桥’了,这是最后一季。”“你今年划得来,两个棚子多卖了6000多块。”旁边的李克林打趣地说,“建国是我们大队第一个吃‘螃蟹’的,这个‘螃蟹’肥啊。”
李克林说的“螃蟹”是指刘建国今年与菜老板签的蔬菜购销合同。他俩是东西湖区走马岭街道新华大队农户,大队常住人口有1200多人,2002年,村里开始大面积种植莴苣。新华大队副书记王恒告诉长江日报记者,莴苣是“懒”菜,好打理,大队1700亩地,种了900亩莴苣。
今年的莴苣不仅长势喜人,价格也比去年高。“得亏签了合同,不然价格高也赚不到钱。”刘建国说,一个大棚近一亩地,去年和一个菜老板口头约定,一个大棚4500元,先付1500元押金。谁知后来价格下降,菜老板觉得收菜划不来,连押金都不要了。最后只能以800元一个棚的价格贱卖,亏了老本。
“搭白算数”靠不住,怎么办?
王恒说:“几十年来,菜农卖菜都是口头协议,市场价格一波动就容易扯皮,口说无凭,调解很困难。”今年一开年,大队就和走马岭街道司法所所长陈庆丰商量,看有什么办法保障菜农权益。陈庆丰和新华大队驻村律师许卫斌马上起草了一份蔬菜购销合同,2月23日,陈庆丰和许卫斌到新华大队开了堂普法讲座,推荐大家卖菜时签购销合同,当天,刘建国和20多名农户听了讲座。
“一开始我心里也打鼓,怕签了合同菜不好卖,但和伢一说,他们都要我签。”刘建国有一儿一女,一个在浙江打工,一个在武汉上班,孩子们说现在做什么事情都讲法治,签合同比“搭白算数”靠得住。
2月28日,刘建国和菜老板张海兵签了蔬菜购销合同,每个大棚11500元,卖了两个。张海兵告诉记者,当时签合同时,莴苣批发价每公斤6元。“一个棚大概4000公斤,他有赚的,我也有赚的。”谁知没过两天,外地莴苣上市,价格掉下来了,批发价每公斤2元。“按现价算,老刘多赚6000多元,我亏了。”张海兵表示,做生意有赚就有亏,按合同办自己心里也踏实。
据了解,东西湖区的蔬菜供应量占我市菜篮子供应量的8%,新华大队的蔬菜供应量占东西湖区的0.17%。东西湖区司法局负责人表示,将根据农户需求订制不同品种的蔬菜购销合同,依法卖菜,保障购销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