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法院开展岁末攻坚集中执行行动
1月12日18点,蕲春县法院审判大楼前5台警车警灯闪烁,20余名执行干警整装待发,将开展“岁末攻坚”集中执行行动。随着一声令下,全体执行干警按照预定方案路线出发,奔赴各村庄、社区查人找物。
这是蕲春法院“岁末攻坚”集中执行行动的开局之战,也是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该院要求锁定被执行人目前所在位置,确保行动有目标;要取得实实在在的进展,确保行动有实效;要全程做好执法记录,确保行动有依据,让试图逃避执行的“老赖”们无处藏身。
申请人吴某与被执行人曹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裁判文书生效后,曹某未及时履行法律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网络查控和不动产中心查询,暂未发现可执行财产,曹某亦试图逃避执行,执行工作一度陷入瓶颈。执行干警在申请人的指引下,前往曹某家中,发现家中仅有曹某之子在家,部分执行干警自觉退出房屋,仅留下3名执行法官与曹某之子耐心解释。
一番释法析理后,获取了曹某的联系电话,知晓了曹某的下落。执行法官迅速与曹某取得联系,告知曹某应遵纪守法,以及不履行法律义务导致的不利后果。
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引导下,曹某在20分钟后赶回家中,执行干警随即将曹某拘传至法院。在执行法官主持下,曹某与申请人达成调解意见,并当场履行1万元。
同样雷厉风行的突击现场,同时在漕河镇、蕲州镇等地进行。此次“岁末攻坚”行动涉及民生、信访、长期未结案件共12件,拘传被执行人8人,其中7人被拘传后履行了全部执行款。3人通过担保等措施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截至目前结案11件,执行到位金额57万余元,集中攻坚行动效果显著。(张晨 徐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