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7年扶贫结余资金重新调整资金绩效项目备案的批复
县政府各项目行业主管部门:
根据省市县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为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发挥部门行业优势,确保财政统筹整合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各项政策落到实处,2017年扶贫结余资金、重新调整、资金绩效项目经各乡镇政府论证审核上报备案,交由县政府各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后,提交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同意。现将你们上报的2017年扶贫结余资金、重新调整、资金绩效项目45个333.47万元予以备案。请你们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团风县扶贫项目管理办法》和《团风县财政支农资金县级报账制实施细则》的规定,规范扶贫项目建设,规范扶贫资金使用,充分发挥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认真做好扶贫项目的项目管理、督办检查、验收报账等工作。
专此。
附: 团风县2017年扶贫结余资金、重新调整、资金绩效项目备案表.xls
二O一八年七月十三日
团风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