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人民政府关于东门社区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相关事项的通告
因东门社区旧城区改建需要,县政府拟对该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定于2016年6月27日下午3时在县房管局五楼大会议室举行该项目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听证。
本次听证会主持人为方立志(县法制办);
听证员为曹俊甫、苗军;
记录员为成丽媛、曹斌;
被征收人代表:戚宝峰、杜培超、陈宏安、沈明珠、王强、郭宇扬、姚友祥、朱桂东、周龙潜、陈如平、高大明、电器厂(王尧兵);
公众代表:袁其龙(人大代表)、钱民才(政协委员)、杨正芹(社区代表);
旁听人员:夏伟(广电总台)、陈春先(新闻信息中心)、高张(监察局监察员)
被征收人代表或公众代表认为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与该征收行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可在2016年6月24日下午4时前书面申请,要求相关人员回避,并说明理由。无正当理由不到场参加听证、在听证过程中擅自退出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通告。
宝应县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6日
宝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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