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授予赵士军同志泰安市见义勇为模范称号的公示
赵士军,男,汉族,山东聊城人,中共党员,现任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泰安支队特勤大队二中队上士。
2018年5月5日,赵士军同志探亲回家准备陪同妻子产检时,发现两名儿童落入化粪井。他不顾深井危险和污物恶臭,将大半个身子探入井口,艰苦搜寻,先后将两名儿童捞出化粪井。由于没入污物时间较长,第二名儿童已停止呼吸。赵士军同志不顾口沾污物,利用急救常识对其进行了口对口人工呼吸和心肺复苏的救助。儿童得救苏醒后,赵士军同志悄悄离去。6月3日,被救儿童家长几经辗转,来到泰安消防支队向赵士军赠送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为了表彰赵士军同志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弘扬社会正气,根据《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规定,拟授予赵士军同志“泰安市见义勇为模范”称号,奖励其人民币10000元。
根据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8年7月20日—7月26日)。如对公示对象有意见,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反映。
联系电话:6991***9
泰安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