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0年度工作总结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县人社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进展顺利,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十三五”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促进全民参保,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率。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信息录入人数33.***万人,养老保险参保扩面登记信息录入覆盖率为90.8%。
(二)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2011年试点新农保和城居保,2014年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待遇确定机制、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和调整优化个人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全面推进和不断完善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对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动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2020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1.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一是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研究全局疫情防控重要事项,协调解决处置疫情重大问题,决定重大事项。二是在领导小组下成立了4个工作组,负责防控措施的具体落实工作。三是召开职工大会上,要求干部职工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要从自身做起,以及教育家人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引导家人尽量不外出,外出时戴好口罩等防护工作。
2.强化宣传,着重下沉劝导。一是牵头搞好对外防控宣传劝导。根据统一安排,1月31日至2月11日,在县城北京联华超市外设置“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宣传站”对防控相关知识和县指挥部有关通告进行宣传,引导群众尽量在家,外出时戴好口罩。2月12日起,我局抽派7名人员,下沉到中河街社区进行宣传劝导。第一书记按要求到任职村开展防疫工作。二是加强内部宣传。通过工作QQ群、微信群等载体及时传达上级通知、通告等信息和进行防控有关知识宣传,引导干部职工加强自我防护。
3.多措并举,狠抓防控落实。一是及时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窗口服务时间和服务方式。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2月10日前,两次对县业务窗口服务时间进行调整,并进行了公告。同时积极引导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延后办”、“网上办”和“预约办理”等,避免人员服务窗口过度聚集。2月9日,出台文件对乡镇业务经办及“不见面”服务方式进行指导。协调人社局统一安排人员对进入办公区域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实名登记工作。二是每天收集单位职工外出情况和“发热”等相关症状情况,按时上报。三是做好办公区域消毒工作。每半天对办公区域进行一次消毒处理。四是做好防护物资保障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县人社局统一部署下,全力做好工作人员的口罩等防护物资保障工作。
4.注重协调,统筹工作推进。一是在保证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前提下,选派业务骨干专门值守业务工作,确保业务咨询、办理等工作能正常开展。二是出台《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蓬居保〔2020〕4号)对乡镇、村在新冠肺炎疫情期业务经办工作进行指导,要求在特殊时期,急事急办,接受微信、QQ、电话、短信等不见面方式申请,先行办理业务,后补齐资料。对疫情防控期间不便出行导致的各关情况处理原则也予以了说明。
5.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根据中、省、市、县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精神,立足职能,以“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为工作原则,聚焦人员密集场所,加大防控力度,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二)工作开展情况
1.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截至12月,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33.***万人,其中,领取待遇状态10.76万人,参保缴费状态22.88万人(其中,有缴费记录10.15万人,无缴费记录12.73万人)。为24769名困难群众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共计8***.23万元,为21名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捕渔民落实缴费补贴78.75万元,全年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共计14252.32万元。
2.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2020在在抓好日常工作同时,重点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狠抓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工作。一是及时分解参保扩面任务。2019年底,通过大数据比对核实,我县未参保人员有165846人。2020年1月8日,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养老保险扩面工作的通知》(蓬府办函〔2020〕3号),将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乡镇、街道和有关县直部门(县经开区)。二是要求干部职工继续按照前期包片安排,加强对乡镇参保扩面工作进行督促指导,每周上报工作进展情况。三是定期通报养老保险扩面工作进度。代拟九期养老保险扩面工作简报,对当期参保扩面进度进行了排位通报,下步工作提出了要求,新的相关政策进行了通报,督促和指导乡镇参保扩面工作的开展。四是进一步加强宣传。与县融媒体中心合作,从3月20日起,在县域范围内开展为期40天的养老保险政策集中宣传活动。集中宣传针对不同参保群体,采取广播、电视、手机APP等媒体方式进行,宣传区域覆盖乡镇、村社。同时,还通过设置政策宣传栏、LED、发放政策宣传单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努力提升群众参保意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保。
(2)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提升服务质效。一是强化部门协调配合。2019年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为进一步加强部门间配合,优化业务流程,提升服务质效,3月26日,组织税务、社保、居保等部门和合作银行召开了“全县养老保险扩面行动业务工作协调会”,就养老保险扩面行动所涉简化参保缴费业务流程、扩大合作银行范围、规范代扣代缴业务、实施“两项缴费”同步征缴、信息变更及时共享等五个工作事项进行了沟通协商,保障参保、缴费、信息变更、待遇申领等各项业务工作有序衔接进行,不脱节。二是妥善处理待遇相关问题。针对出现的非参保人原因推迟待遇领取时间问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了待遇补发经办流程,对待遇补发业务进行了规范。截至12月,核实并补发待遇达1970人次。
(3)强化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坚持政策、经办、信息、监管四位一体,压紧压实责任,努力构建政策完善、经办规范、管理高效、监督严格的工作格局。一是业务经办落实“三个全面取消”。按照上级“三个全面取消”要求,待遇发放数据通过社银系统实时加密传输,全面取消社银人工报盘业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通过全省统一的业务、财务一体化系统办理业务,无手工办理业务,并全部通过***发放待遇,均无现金业务。二是经办管理做到“三个全面落实”。在全面落实不相容岗位分离方面。合理配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相互监督、相互制衡机制,严格执行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授权管理,实现初审、复核、审核分离。在全面落实重要敏感岗位不使用编外聘用人员方面。重要敏感岗位实行规范化管理,待遇核定、费率核定、会计出纳等风险岗位全部使用在编工作人员。在全面落实基金财务业务对账方面。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规定,落实对账要求,财务每月和业务、银行、税务对账一次,核对总账和明细账,保证了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做到了基金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三是组织开展100岁以上人员待遇领取资格核查工作。对2019年12月年满100周岁的206名高龄待遇领取人员集中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追回冒领养老金19人次共18806元。四是扎实开展经办风险防控自查整改工作。按照人社部,省、市社保局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开展经办风险防控自查整改工作,并对5个方面8个问题加以整改落实,防范化解经办风险能力得到提升。
(4)平稳有序推进老农保清退并轨工作。今年以来,按照省、市部署,我局继续开展清理化解老农保历史遗留问题。目前,办理老农保退保人数达678人次,退保金额约23.78万元;办理老农保并入城乡居保达452人次,并保金额3.59万元。
(5)继续做好已脱贫贫困户帮扶工作。2020年,我局继续向非贫困村天福镇丰庄村派出一名第一书记,9名干部继续结对帮扶高升乡莲枝村27户已脱贫贫困户。组织帮扶人员到高升乡莲枝村,对结对帮扶对象户进行走访慰问,与帮扶对象摆龙门阵、拉家常,全面了解贫困人员生产生活情况,共同商讨巩固脱贫成果措施,树立其致富奔康信心。通过精准帮扶和贫困户自身努力,结合高升乡党委政府在种植、养殖、务工补贴、耕地补贴等一系列帮扶措施下,帮扶对象脱贫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
(6)加强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工作。一是通过大数据比对进行认证。依托全省统一的信息系统,将待遇领取人员与公安、民政等有关部门数据信息进行比对后,作相应认证记录,切实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二是协理员主动***认证。要求各乡镇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后,由各村(社区)协理员主动***核实未认证人员情况,再将相关信息报乡镇业务经办人员作相应处理。鼓励各乡镇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资格认证工作,创新认证方式,提高工作效率。三是“不见面”在线认证。大力宣传推行线上业务办理。鼓励参保人通过“四川e社保”、“四川人社”手机APP等方式的人脸识别功能进行线上认证,让参保人足不出户就能办理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三)工作亮点和典型经验
1.扎实做好社保扶贫,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为确保今年实现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保尽保,进一步织密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同县民政局、县扶贫开发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协同配合,核实锁定并动态管理应代缴人员,协调代缴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充分依托乡镇经办机构,扎实做好社保扶贫工作,做到了“应参保尽参保、应代缴尽代缴、应领取尽领取”。
(1)做好“三类人员”保险费代缴工作。一是主动对接,摸清底数。主动与县扶贫开发局、县民政局对接,根据县扶贫开发局提供2019年底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6875人(其中未脱贫16人,已脱贫46859人);县民政局提供全县低保人员19797人,特困人员6772人,三类人员共计73444人的数据后,我局组织工作人员对人员数据进行清理,共计筛选出16至60周岁年龄段符合代缴条件的贫困人员24117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9623人(未脱贫12人,已脱贫19611人),低保人员4135人,特困人员359人。二是精心组织,落实代缴。在数据清理的基础上,将人员名单分别下发到各乡镇经办机构,通过村协理员对拟代缴人员情况逐一核实后,由乡镇审核分类后,将不符合参保代缴条件人员信息反馈县局,对应代缴已参保人员在系统内标注相应身份信息,应代缴未参保人员进行参保登记,并标注身份信息。我局根据应代缴人员名单,向财政申请代缴资金进行代缴。全年实际办理代缴24769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9603人(未脱贫9人,已脱贫19549人〈其中无户籍24人〉),低保对象4800人,特困人员366人。
(2)符合待遇领取贫困人员待遇发放情况。截至12月,我县应纳入待遇发放的60周岁以上贫困人员37505人,现已发放待遇37425人,未发放待遇80人,其中:死亡62人,身份证错误数据生成18人。按政策办理符合人社部2018年111号文件要求的免缴保费贫困人员发放待遇1247人。
(3)做好扶贫代缴项目入库工作。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对2020年扶贫代缴受益人员进行逐一录入确认。同时,对2016-2019年受益人员情况进行了再次核实补录,确保数据准确。
(四)存在主要问题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率低,工作难度大。通过前期工作,全县参保登记录入率达到90%以上,但较多人员尚未缴费。一是部分参保人员尚未适应目前签订代扣协议及在线缴费方式,又不方便到窗口缴费;二是较大部分人员存在参保登记后不缴费,待后期进行补缴的思想。
2.人员相对不足,工作开展存在一定困难。按照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要求,重要敏感岗位连续任职原则上不超过五年,单位人员结构现状,要做到连续任职原则上不超过五年存在一定实际困难。
三、“十四五”工作谋划
进一步完善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建议研究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抚费制度。
四、2021年工作谋划
(一)继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县人社局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要求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取得全面胜利。
(二)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宣传,协调相关部门优化参保缴费流程,督促乡镇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引导。
(三)强化风险防控,狠抓基金安全工作。一是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常态化做好内部经办风险防控工作;二是加强乡镇业务经办指导,规范业务经办;三是进一步加强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严防死亡冒领;四是加大违规领取基金追缴力度,确保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