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医疗保障局三措施强化基金监督管理
一是继续加强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为保障基本医疗(含生育)保险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促进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县医疗保障局秉承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积极组织医药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服务协议明确了甲乙双方需要遵循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具体操作流程和违约责任处理程序、制定了科学严谨的总额控制结算指标,确保了医保基金的规范、合理和有序运行。今年以来,采取集中+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县域内医药机构集中签订协议2次,截至目前,我县已经签订2021年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共195家。其中:县内定点医疗机构45家,县外市内医疗机构22家(市区民营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128家。
二是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行为高压态势。我局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回头看”和打击“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欺诈骗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采用对公立医院和民营综合性医院开展现场稽核、联合检查等方式,对全县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监管。截至目前,共处理辖区内违规定点医疗机构31家(次),移送公安机关1人,追回违规本金24.66万元,扣除违约金35.23万元,共计58.89万元。通过审核病人提供的相关住院资料,组织稽核工作人员到事发地调查,走访群众等方式核实核查外伤情况。截至目前,共核查外伤120余份,经核实不予报销的外伤12份,涉及金额28.92万元。
三是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我局组织开展了以“宣传基金《条例》、加强基金监管”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等进行《条例》宣传,扩大宣传面,累计制作并发放宣传手册10000余册,滚动播放音视频资料5000余次。对县域内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集中培训2次。持续营造全社会“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医保监管环境,继而掀起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打击欺诈骗保的热潮,不断提升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