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出台小额担保贷款实施意见4944115f83d242a1bd2cd1889edc3da4
近日,张家港市出台小额担保贷款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了该市小额担保贷款运作机制,推动全市创业和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对象为张家港市户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持用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持有该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创业培训合格证》的人员;具有一定创业能力、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大中专(技、职校)毕业生;持有有效证件的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对上述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已在张家港市开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可发放小额担保贷款。为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提供的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在3万元左右,经营规模较大的增加到10万元。对贷款额度在5万元及以上的,必须经该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创业培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并由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推荐。
对于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和合伙经营企业,当年新招用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的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根据实际招用人数,按人均3-8万元的标准,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合伙经营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小企业申请认定需要报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副本、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职工花名册(企业盖章)、企业与新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企业工资支付凭证以及劳动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要求其他材料。
张家港市小额担保贷款按照自愿申请,社区(村)推荐,镇劳动保障所、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查,贷款担保机构审核并承诺担保,经办银行核贷的程序办理贷款手续。小企业贷款按照就业管理服务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的提交担保机构、担保机构审核并承诺担保、经办银行核贷的程序办理。由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创业培训合格的,可直接向中心申请,初审合格的提交担保机构,担保机构审核合格后提交贷款经办银行。
小额贷款经办银行为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担保机构为金港投资担保公司。(张家港市劳动保障局)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