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严格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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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09日发表
市财政局严格落实《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对于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微企业提供的,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和项目和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8%-10%(工程类3%-5%)的扣除。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和采购包,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对非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和采购包,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要支持企业使用保函替代保证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保函,并适当减免收取中小企业的履约保证金。
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现获取采购文件、参与投标响应、办理电子保函、签订采购合同、办理合同融资、项目资金支付等政府采购活动全流程无纸化,免费提供电子版采购文件,降低企业负担,为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便利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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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4 01:39:0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