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泰州市白马镇委员会关于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8月9日至9月27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白马镇开展巡察“回头看”并延伸巡察金马社区和前进村。12月9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镇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及时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整改专班,针对巡察反馈的16个重点问题,48个具体问题,制定了105条整改措施,印发了《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回头看”白马镇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两个月来,党委领导班子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3次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召开推进会,具体研究推进整改工作的具体措施,并建立了整改销号、全程***督办等制度。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26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违反《白马镇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规定,存在以党政联席会、镇长办公会代替党委会讨论研究干部人事、重要项目、重大资金使用等情况;党委会讨论‘三重一大’事项时,班子成员未充分发表意见,非党委委员参与党委会并发表意见”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白马镇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开展工作,确保白马镇党委、政府集体决策行为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与上级要求保持一致。
2.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一些基层村(社区)未及时摸排上报线索”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通过举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学习课堂、周末法治报告会及文艺演出活动等,进一步深化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二是加大排查力度,村(社区)实行每月滚动排查,并组织开展涉黑涉恶线索集中摸排活动3次,暂未发现涉黑涉恶犯罪有效线索。三是强化问责,镇纪委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因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村(社区)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了诫勉谈话。
3.关于“应于2017年完成的3个土地复垦项目,在2019年8月中旬省相关部门组织核查前突击复垦”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三处复垦项目已于2019年下半年全面复垦到位,今后将严格土地复垦项目的规划、申报,严把质量关,确保复垦项目按时完成,及时组织自查,严防出现反弹和实施不到位现象。
4.关于“知识测试中,部分机关干部相互交流、翻看手机,对‘七个有之’‘六项纪律’、乡村振兴等内容说不清、道不明,个别同志甚至交白卷”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各支部每天开展集中学习,班子成员讲党课15次,观看专题教育片4次,支部书记讲党课51次,培训支部书记1次,保证学习入脑入心,学以致用。同时结合2019—2020年度冬训培训班邀请专家授课、书记上党课等形式宣传党的理论知识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切实提高全镇党员干部队伍的理论修养。此外还组织开展学习强国知识竞赛、不忘初心微党课竞赛等活动,充分调动机关干部的积极性,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切实增强全镇干部的理论功底,让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真正“入耳、入脑、入心”。
5.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严,2016年选拔任用中层干部仅见干部任免审批表、任职文件,缺民主推荐的原始资料、干部考察预告等材料;党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会议记录过于简单,参会人员没有充分发表意见,并存在非党委委员参会讨论;民主测评覆盖面不广”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依照领导干部选人用人程序要求,严格按照党委议事规则依次操作,干部档案材料收集整理落实专人,做到及时规范。二是组织科指定专人,对近年选拔任用干部的相关文档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党政办明确专人负责会议记录,确保人事议题的党委会议记录内容规范、全面完整。三是强化民主测评,扩大覆盖面,10月24日在考察白马社区党总支书记时,合理扩大民主测评范围到社区全体村组干部,部分党员、群众代表30人。
6.关于“未按年度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未按年度制定党委和班子成员意识形态责任清单,未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制度与机制,未按要求及时对下级党组织开展经常性督查”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确保责任落实落地。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党委和班子成员意识形态责任清单,党委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村(社区)四个文明考核内容,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机制,加强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让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真正成为“铁杠杠、硬纪律”,用制度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7.关于“个别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学习强国’推广使用发表不当言论”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结合党员干部冬训、每月25日固定学习日等方式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中央和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将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纳入理论宣讲队伍,倒逼他们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确保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牢记党员身份,增强责任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免疫力,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政治定力,站稳政治立场,不打折扣地在基层工作中贯彻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8.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宗教场所仅满足于制度上墙,个别村存在道教教徒非法集聚、基督教徒私设聚会点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教育和引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12月12日组织宗教界人员参加统战系统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宣讲报告会,及时在民宗工作群中推送区民宗局的新媒体普法内容,利用信徒聚会时间,宣传党的宗教政策。二是健全村(社区)民宗工作信息员制度,认真落实《加强高港区三级民族宗教工作网络和两级民族宗教工作责任制建设的实施方案》,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村(社区)“两委”会工作职责,及时发现问题,重大情况及时上报。严格执行《宗教事务条例》,坚决制止擅自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违法行为。
9.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对组织生活不够重视,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参加组织生活。2019年12月,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到了自我批评襟怀坦荡、见人见事,相互批评直截了当、真心实意,同步参加机关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取得了良好效果。
10.关于“少数支部未按要求定期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三会一课’内容多是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创新举措不多,联系实际不紧,且未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定期保质保量组织开展“三会一课”,会前充分酝酿准备,严肃会议纪律,并严格按照规定形成会议材料归档。以“固定学习日”、主题党日为主要载体,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和“支部党日活动主题计划”。截至目前,各党支部均按要求召开党员会议、专题组织生活会,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充分利用我镇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开放式组织生活,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开展学习教育。
11.关于“2016—2018年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情况、谈心谈话、会议记录等资料遗失”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白马镇档案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要求,组织科明确专人做好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管理、交接等各环节,做到及时收集、规范整理、按期归档、安全管护,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同时加强科室间的沟通联系与协调配合,重新查找相关资料。
12.关于“村(社区)远程教育参学率偏低”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村(社区)党组织通过支部“先锋e家”、QQ群等提前发送学习通知,严格请假手续,对参学率不高的党员进行谈心谈话。组织科加大督查力度,把远程教育参学率列入村(社区)党建工作月度考核内容,对参学率低的支部及时通报提醒。
13.关于“部分村(社区)党费收缴不及时,党费一年一缴或半年一缴”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党章规范要求落实党员党费的核算、统计和收缴,做好统计标准和收缴情况的公示解释工作,确保公开透明,促进党员干部对党费收支情况的了解。二是组织全体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各支部书记召开党费收缴专题会议,严明党费收缴和党建经费规范使用纪律,全面实施党费收缴自查自纠,确保“一月一缴”要求落实到位。
14.关于“绩效考核未能顶真碰硬,存在‘老好人’现象,没有完全根据现实表现和工作成效打分,而是打印象分、打包容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 2019年底,严格按照党委、政府制定的各类考核细则,逐项进行量化考核,避免主观、印象打分现象。年度考核汇总时,机关人员统一按照三等奖发放考核绩效工资,后期根据区反馈考核排名再实施增补,实现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
15.关于“2016—2018年部分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截至目前,2016—2018年部分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已全部***完善。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隐瞒报告事项中规定内容的,按规定严肃处理。
16.关于“公务接待手续不完善,公务接待有的未审批,有的没有接待手续”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市区相关公务接待要求,加强机关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教育,要求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接待程序,遵守接待审批制度,附支出明细清单,无清单不得报销,无手续不接待。
17.关于“发放矛盾协调加班费、清水管网工作补助等缺乏充足依据;违规向个别干部及编外人员发放不该享受的津补贴;个别村以党员参加远程教育学习名义发放误工补助”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目前镇纪委注重舆论导向和宣传作用,充分利用LED显示屏、文化宣传栏、“海诞廉韵”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把纪律要求传达到全体党员干部,对违规发放津补贴、加班费以及公务接待、商务接待不规范等问题严问责、零容忍。
18.关于“镇下属泰州市白马墓地有限公司违规购买香烟5条3100元;有的享受公车补贴人员仍违规使用公车,有两名机关干部全额报支个人学历学费”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镇纪委积极调整和扩大监督监察范围,与派驻纪检组形成联合督查机制,重点关注垂直部门的重要岗位、关键人物,创建专项督查新模式,实现“双线”监督;会同党政办、组织科、审计所等科室开展违规购买香烟、礼品专项督查,力争在消费记录中寻找“蛛丝马迹”。下一步将继续完善公车使用制度及日常公务报销等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突击检查,重点检查公车私用、公款旅游、违规购买礼品礼金等违规违纪行为及隐形变异的种种表现。
19.关于“有的党委会会议记录发言内容残缺不全甚至空白;会议纪要正式文件中出现低级错误,有两期会议纪要编号重复;抓作风、促担当韧性不够,如2016年5名机关干部因‘在岗不作为、履职不担当’被镇纪委通报”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党政办加强记录人员业务培训,增强纪律观念,确保快速、完整、真实反映会议全程内容。纪委重点关注“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及“四风”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镇纪委已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4份,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同时注重强化年度综合考核结果运用,下一步将加大对“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的排查监管力度。
20.关于针对“闲置的融资账户未及时清理,镇下属某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长期不用,余额未清理”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与银行对接,对长期挂账未使用账户全部进行销户,余额均清理到位。二是已明确专人按月对银行账户及余额进行统计,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
21.关于“一些固定资产未登记管理,如购置的电脑、空调、录像机等,存在资产流失的风险”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未登记的固定资产已完成补登,台账资料正逐步完善。二是已制定出台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
22.关于“违规发包”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2018年成立镇招标领导小组,制定下发《白马镇招投标管理制度》。已建立健全工程招标等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
23.关于“签证、变更不规范。如2016年某公司仅凭签证支付工程款,无施工合同、原始记录,更无领导审批;某工程重大设计变更无集体决策或审批手续”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下发《白马镇建设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制度》,从制度公布之日起遵照执行并不断完善。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
24.关于“结算价超合同价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白马镇建设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制度》《白马镇工程结算审计规定》《白马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制度》等文件并不断完善。确因实际需要签证及增补的工程量,将在实施之前严格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并根据需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二是理顺工程项目管理体制,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能。加强主管科室工作人员业务培训,2019年按照住建局要求两次组织人员至泰州培训学习,增强规范操作、科学管理的能力。
25.关于“工程款支付不规范。有未经结算审计支出工程款;有的提前支付工程款”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要求,对工程项目支付票据进行先审核后拨付。二是自2019年开始,工程项目付款均已按照合同付款方式及工程审计报告结算。
26.关于“‘选人用人德才兼备原则贯彻不够,多年积累的混编混岗和超编超职数配备问题没有能得到有效解决;有些干部联系群众不够紧密,做群众工作方法简单造成上访;建设工程管理有欠缺,导致部分重点工程项目进度缓慢’等问题,整改效果未达预期;工程管理相关制度出台较滞后;整改台账资料的质量有待提升,部分佐证材料存在缺漏、零散等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牢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混编混岗和超编超职数配备问题正逐步解决。二是开展领导干部视频接访和下访,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对每一位来访群众坚持用心、热情接待,实施分类处置策略,避免矛盾激化。三是不断完善工程管理制度,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协调、调度,定目标、定序时进度、定责任单位,加强日常巡查,定期梳理问题,促进问题解决,确保工程项目按序时进度顺利推进。四是落实专人负责巡察整改台账资料,完善对缺漏、零散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22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债务化解压力大,出借资金、对外担保存在一定风险,个别费用支出未履行审批手续”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预算管理,2019年已完成隐性债务化解任务,2020年0.4亿元隐性债务化解目标已列入年初预算。二是通过法律程序对出借资金进行依法清收,截至目前已有4家企业签订还款协议,6家企业通过法院起诉,部分已下达法院裁决书,1家企业将部分房产作为抵押,2家企业已签订资产处置协议。三是对支出费用未履行审批手续的已按照财务制度进行补批完善,下一步将对财务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规范财务收支行为。
2.关于“镇辖区内31家企业因未办理环评手续、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被高港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姜高路沿线堆土及砂石堆场存在扬尘污染隐患问题,3次被曝光,至今未整改到位。2019年1-7月镇污水处理站负荷率低,达不到省里要求;2019年二季度‘两违’‘三乱’过程中,未达序时进度”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配合泰州市高港生态环境局开展现场检查、勘察,部分问题企业已拆除污染设施或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属地村(社区)对姜高路沿线混凝土搅拌站、碎石场、堆土场进行长效监管,督促堆场、土堆进行覆盖、道路洒水。编制镇区污水管网规划设计方案,污水管网工程已列入高港区2020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二是对辖区范围内中沟、村庄河道河长公示牌进行规范化设置,更新河长制公示牌19块。开展污水直排封堵、黑臭水体综合治理等工作,目前已拆除码头2座,吊机8座,停车场9个,清理违章建筑3600平方米,清除渔网鱼簖11处,清理扒坡种植1万平方米,清理废弃船只12条,封堵排水污口13处,完成了干河及部分中沟“三乱”和“两违”整治任务;陈家村已完成四个组近200户村民生活污水处理,今年将启动白马社区16条村庄河道活水工程施工项目。
3.关于“落实‘两不愁三保障’未完全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印发《白马镇脱贫攻坚问题大排查工作方案》,成立专项脱贫攻坚问题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扶贫工作人员对照建档立卡信息和影响脱贫质量的因素,重点核查“两不愁、三保障”落实情况,确保小康路上一个不少、一户不落。排查出岱白村王炳玉未安装自来水等问题,目前已经落实到位。
4.关于“农业企业科技水平不高,与农业科研院所合作得较少,没有引进优质的品种、先进的种养模式,企业运行质态总体不高;农业规模项目招商未完成”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邀请南农大泰州研究所专家举办乡村振兴专题讲座,在陈家村设立博士工作站,助力农业转型升级。引导稻梦空间公司开展创意休闲农业,推广孔氏农场稻田综合种养模式,推动逸夏果园、海诞蔬菜、峰茂农业与农科院所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二是组织开展“农业招商年”,制定“一号农路”美丽农业经济带发展规划,招引建设3个农业规模项目,引进稻田养蟹、稻麦种植、稻梦空间等项目,有力推动高附加值、资源节约型精致农业、健康农业的发展。三是2019年组织开展电子商务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班,培训385人。培育农场开展电商经营4家,利用学习强国“咱村特产我来代言”宣传逸夏果园猕猴桃、孔氏农场孔垛香米等特色农产品。疫情防控期间,通过“我的泰州”电子商务平台销售滞销果蔬20多吨,有效增加企业收入。
5.关于“部分村(居)监督委员会未达到有组织班子、有制度保障、有办公场所、有工作经费‘四有’具体要求,日常管理和业务考核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民政部门逐村逐社区对照“四有”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落实不到位按规定时限整改到位。黄河村从2020年开始发放村务监督员误工补贴,其余村(社区)落实情况均到位。二是每年组织1次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业务培训,邀请区职能部门专家授课,明确村务监督重点和监督方式,让村务监督成员懂业务、懂政策,更好发挥监督作用。三是每季度对各村(社区)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四有”规范化建设运行情况、履行职责情况、建立台账和工作成效等方面内容进行考评检查,考评结果与各村(社区)年终绩效考核挂钩。
6.关于“有的村(居)百姓大舞台建设进度滞后,乡风文明志愿服务站利用率不高,活动开展不够常态化;2019年1-3月份文明创建长效管理测评中白马镇得分较低,在全市22个乡镇中排名倒数”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定领导、定科室、定任务、定责任”的要求,将百姓大舞台建设、乡风文明志愿服务站使用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任务细化到科室、村(社区),明确到个人,层层抓落实,同时加大督查考核力度,截至目前金马、陈家、陆家、黄河、岱白已建成百姓大舞台,前进和白马定于2020年建设完成。二是针对文明创建长效管理测评中我镇得分较低的情况,自2019年4月起,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同时制定责任分工表,定人定点进行创建路段划分,最大限度激发党员干部、群众在文明城市创建中的积极性、主动性,2019年2、3、4季度我镇创建文明城市在22个乡镇中位于7-9名。
7.关于“2018年有三项工业经济专项考核任务未完成,分别是未能按序时完成区交亿元以上新开工工业项目数;未能按序时完成区交工业投资任务数;未能按序时完成一般纳税人开票销售任务数”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高港区工业用地提质增效改革实施方案》,加大飞地项目招引和僵尸企业盘活力度,成功嫁接盾华消防项目至德林装饰闲置土地,并于2019年开工建设。与江苏冠研智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联系,飞地项目至核心港区,飞地高端节能遮阳帘制造项目至临港经济园。二是加大现有企业培大育强工作力度,广泛宣传区委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升级,提升市场竞争力。截至目前,奥华体育、瑞福祥布业已开展技术改造,并于2019年开工建设。三是经济服务中心经常性地深入面上企业沟通服务,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交流,获悉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困难,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开展银企对接会等活动帮助企业解决问题。
8.关于“2016—2018违法用地整改压力较大”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通过对比现有图斑,组织村(社区)确定实地位置,现场督导,纳入年终考核,违法用地整改任务已于2020年1月整改到位,今后将严格履行用地手续程序,加大巡查力度,对违法用地及建筑零容忍。
9.关于“在编人员混岗混编使用,干部交流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组织科牵头对在编人员岗位体系、分工情况进行细化梳理评估,逐步平衡重点科室和岗位的工作量,通过提升科室人员综合能力,缓解混编混岗需求。二是2019年调整机关、村居干部22人,选派2名优秀年轻干部到村(社区)任职,3个村(社区)实现书记主任“一肩挑”,通过干部调整交流做到人岗相适,人员配置更加合理。
10.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机关工作人员中35—45周岁人员占比仅为26%,以工作少于3年的年轻同志和接近退休的老同志居多”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持续实施雁阵培育计划,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以镇村联动、跨村交流的方式启动机关、村(社区)干部交流,坚持以年轻干部为主体,2019年底机关已下派2名优秀年轻干部。二是开展新老干部传帮带活动,机关支部老同志向近几年招聘的新人传授方式方法、工作经验,促使年轻干部快速成长。三是强化日常和实绩考核,使能干者得到激励,懈怠者受到鞭策,平庸者感到不安。
11.关于“‘三超两乱’整治不彻底,编外用工人数远超核定用工数量;参照事业人员标准提高编外人员职级待遇;部分重点岗位使用编外人员;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由考核办牵头修订完善白马镇机关科室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规范编外人员的管理和使用。通过下派、交流的方式适度清理、酌情削减编外人员,确保编外用工只减不增。按照区层面的统一工作安排,规范参照事业人员待遇,梳理机关机构、人员编制情况,对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的,与区编办积极沟通,优化整合相关科室,推进交叉混岗岗位的复位回归。
12.关于“进入村(社区)‘两委’的人员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区委组织部、民政局对7个村(社区)“两委”人员深入排查清理,严查存在问题及漏洞,并依据有关规范开展追责。从严把好“两委”人选推荐选拔关,建立健全候选人联审机制,2019年由组织科牵头联合纪委、综治信访、卫计办、派出所、城管中队、民政科、司法所等部门对陈家村第十一届村委会主任候选人、陆家村第十一届村委会主任候选人、白马社区第六届居委会主任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严把入口关。
13.关于“近三年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有时缺乏交流研讨环节,中心组成员未按职责分工撰写相应的调研报告”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白马镇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党委班子及成员的各项责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经济社会各项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每月定期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要求参会人员提前准备,开展民主讨论、平等交流,同时要求党委中心组成员把理论学习和调研结合起来,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努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认真撰写理论文章和调研报告,每个中心组成员每年撰写论文或调研文章1至2篇,并由镇宣传科收集整理。建立学习通报制度,对学习笔记、调研报告、学习心得体会定期进行查阅,针对存在的问题限时整改。
14.关于“文化阵地建设与管理有待加强,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宣传文化中心设置在白马幼儿园内,达不到全天候对外开放的要求;有的村(社区)农家书屋、美德善行榜疏于管理,更新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宣传文化中心和白马幼儿园进行另开门处理,于2019年年底完成砌墙隔离、另开门等工作,明确宣传文化中心主任定点管理文明实践所及宣传文化中心,做好开放服务引导工作。二是认真落实《白马镇推进乡风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整合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道德讲堂、百姓大舞台、美德善行长廊、美德善行榜等阵地资源,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常态化开展好人选树、道德评议等活动,搭好“戏台”,选好“主角”,写好“唱本”。确保典型选树及时、阵地宣传到位。对全镇农家书屋的现有书籍进行细致的排查,定期检查图书借阅率,上争区级补助,及时更新村镇图书库。
15.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递减,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忽视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没有将其摆在重要位置;在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时,镇纪委运用较多,其他分管负责人运用较少,三年来累计运用‘第一种形态’12次,平均每人不足1件;部分党政负责同志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手册记载内容均为日常工作,不符合记录要求”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两个责任”线上记实工作情况专项督查,制定出问题反馈清单,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每月定期督促检查领导班子成员及村(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看是否与线上记实工作相同步。在“2020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解方案”中明确提出各分管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经常性对分管科室中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工作人员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谈话,每季度不少于1次。
16.关于“镇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偏宽偏软,重点领域挖掘线索不够,量纪有时偏宽,有的‘一案双查’还未及时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目前镇纪委与组织科以及其他有关职能科室建立情况互通制度,建立健全“一案双查”情况通报、协审、协办等联动配合机制,下一步将注重加强发现案件线索的能力,变坐等办案为主动出击,密切关注建设工程招投标、扶贫民生、土地征用出让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控。
17.关于“有的干部收受礼品,被镇纪委立案查处”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目前镇纪委聚焦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组织安排节前集中学习,认真传达区纪委相关文件精神,会同党政办、组织科、财政所等职能科室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2次。组织专题会议要求全镇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强调对违反“八项规定”和在执行过程中“走过场”现象从严从快查处,绝不姑息迁就。下一步将列出关键部门、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权力清单及负面清单,强化风险管理,认真研究权力运行中可能存在的薄弱点和风险点,筑好权力运行的“防火墙”。
18.关于“本轮巡察期间共受理信访问题26件,其中多数信访属重复访,化解处置未达到预期效果”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省市信访部门工作要求,开展领导干部视频接访,与信访人面对面,按照“谁接访、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包案责任,促使严粉英与张阿扣邻里公巷问题等得以钝化处理。二是实施分类处置,对李网根所提失地保障问题,与土地拍得单位、法院进行多方协调,并请法院协助要求拍得单位支付上述土地补偿款以解决村民失地保障;对曹德益信访问题,联合供电部门耐心解释政策,降低其诉求预期;对身患残疾且生活困难的信访人徐柏林给予帮扶救助;对暂不具备化解条件的,继续做好疏导解释工作,实现问题钝化。三是在接待来访群众和发放受理告知书之时,向信访人宣传解释《信访条例》关于依法逐级走访的相关规定。
19.关于“镇财政所未对往来款定期核对,未将票据、会计凭证和账册打印装订成册,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未装订票据已全部进行装订归档,前期未打印的会计凭证和账册均已打印并装订成册,财政与城投往来正在进行核对。
20.关于“一些基层村(社区)‘三资’管理不规范,有的村(社区)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土地承包金,由村(社区)集体垫付;部分村(社区)固定资产闲置,未得到有效利用;有的以白条等不合规票据支付相关费用,且支付手续不合规、不完整;财务结算时,有的单位和个人的款项打入不相关的个人账户”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督促村(社区)进行催收,对暂时偿还有困难的,签订还款承诺书,必要时依法启动相关法律程序,确保农户及村集体利益不受损。目前,前进村已对丰源农场,陈家村已对柏炳章园区、蔡红梅园区依法启动相关法律程序。二是督促村做好固定资产的合理利用,通过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对闲置资产公开招标。2月1日以来,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关闭,待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开放,黄河村闲置资产通过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公开招标。三是对村级票据及财务结算严格把关,严格按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相关制度要求执行,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一律不予报支,财务结算时不得将款项支付给不相关的人员,2019年11月已整改到位。
21.关于“工程中介机构管理不到位。如某工程标底编制单位及设计单位出现重大错漏,造成严重不良后果”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并遵照执行,严格追究前期相关出错设计单位责任,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22.关于“2014—2017年某村通过套取村集体资金和向服务对象索取资金的方式用于送礼支出;某村对危房改造户未认真核实,优亲厚友,致使不符合资金申领条件的申请户冒领补助资金,造成财政资金损失,被镇纪委查处后,分管领域和发案单位抓案例剖析、制度完善、警示教育等方面,力度不够、措施不多”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镇纪委继续深化利用“海诞廉韵”微课堂,创新推出分层分类“办学”、领导带头“领学”、交流研讨“比学”、先进模范“帮学”的“四学”方式,深化警示教育,抓实学习教育成效。密切关注建设工程招投标、扶贫民生、土地征用出让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控,下一步将注意从对象单一违纪问题中挖出多方面的案件类型,从一般案件中挖出重大问题,从单一违纪对象挖出窝案串案,坚持与监察员办公室、巡察机构紧密联系,信息互通,谋求最佳获取案件线索的工作方式和途径。
(三)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无尚未启动的整改项目。
(四)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9月下旬,镇党委接到区委巡察组移送的编号X5083001—X5083026重要信访呈批单,均已答复完成。下一步将加强信访件和问题线索的处置力度,确保每件信访件和问题线索,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白马镇党委将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区委巡察组巡察成果。
一是坚持党要管党,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党委领导班子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的要求,坚持“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相结合,进一步强化组织推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逐级持续传导压力。
二是强化问题意识,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务求取得实效。
三是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制度机制。把巩固整改落实成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转化相结合,持续深化,并建立长效机制。对现有制度进行一次清理,推动制度建设废、改、立工作,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四是深化整改成效,推进事业高质量发展。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着力推进白马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 0523-80305100;邮政信箱:泰州市白马镇金马大街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