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区全面完成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工作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部署安排,高港区第一时间启动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工作,为全区范围内2019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
此次调整,继续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贯彻公平原则,每人每月增加34元。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挂钩,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其中: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本人缴费年限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5元。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30元的,按30元增加。与养老金水平挂钩部分,按调整前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4%增加。倾斜调整体现重点关怀,重点对高龄老人予以照顾,具体办法为: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5元、35元和45元;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5元、25元和35元。
此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从2020年1月1日起补发,截至7月27日,高港区全面完成补发兑现工作,其中:涉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退休人员2271名,共补发395万元,人均月增加养老金248.5元,人均增幅4.2%;涉及企业退休退职人员16189名,共补发1240.31万元,人均月增加养老金127.7元,人均增幅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