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近2年法律人才增长显著
为激励法律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加强法律人才队伍建设,宿迁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职称制度在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中的导向作用,进一步优化专业技术人才发展环境,多措并举全面促进法律人才职称的提升。全市现有四级及以上律师职称367人,近2年累计新增218人,增长率为146%,其中二级律师新增6人,三级律师新增147人。全市现有四级及以上公证员17人,近2年累计新增8人,增长率为88.88%。
一是制定科学标准,着力提升职称评审的规范化水平。为提高法律人才职称评审质量,2021年10月,市司法局印发《宿迁市律师、公证员职称评审操作办法(试行)》,《办法》覆盖了职称评审工作的全部流程,明确了职称申报审核、评审程序、评审中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建立专家库、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各环节的要求,划定了职称工作规范和纪律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对职称评审的监督管理、完善了职称政策体系,提升了法律人才职称评审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二是加大培养力度,着力打造职业化法律专业技术人才。市司法局以建设学习型机关为目标,建立培训和再教育制度,大力实施法律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按照职称划定标准着力提升关键领域法律专业技术人才的能力水平。每周通过“四点半课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围绕法律法规、党纪政纪、业务实践、职业道德等方面,相互交流学习心得,不断提高个人的法律意识和素养。每季度安排学习专题,并开设法考培训班,积极鼓励青年干部踊跃参加国家司法考试,采取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针对性培训,提高培训的实效性,不断打造专业化法治队伍。
三是推进社会化评审,着力将职称评价结果与用人制度相衔接。建立完善个人自主申报、业内公正评价、单位择优使用、政府指导监督的社会化评审机制。职称评定由县(区)司法局初审、市行业协会预审、市司法局资格审核、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资格确认,后经公示评审结果,由宿迁市司法局、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权限发文确认职称资格,并按规定备案。市局结合本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状况,将职称评价结果与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用人制度相衔接。高级、中级、初级职称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岗位等级相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