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区5举措统筹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3月25日,记者从东区民政局获悉,为切实保障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东区采取建立社会救助信息工作机制、完成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健全困难人群救助帮扶体系、建立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体系5项举措,统筹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让温暖的阳光洒遍辖区每一个角落。
建立社会救助信息工作机制。依托于社区(村)网格化管理,全区目前共配备网格员302人,按照每个社区(村)管辖面积和服务对象实际数量,灵活安排,组成覆盖全区的网络体系,详细掌握城市生活无着人员、无人赡养或赡养不力的失能失智老人和独居、高龄老人信息,以及处于监护缺失的困境未成年人、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信息,便于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救助线索。
完成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东区民政局、东区残联引进社会服务机构围绕社会救助对象开展照料护理、康复训练、能力提升、心理疏导等服务性工作。拟建成1+6+N的社会工作全覆盖服务体系,即1个区级社工服务总站,6个街道社工服务站,N个社区社工服务室。目前,已完成银江镇、大渡口、炳草岗3个街道的社工服务站及所辖社区的社工服务室建设工作。
健全困难人群救助帮扶体系。东区结合实际,于2015年6月率先在全市实现了城乡低保标准并轨执行,同时,逐年提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根据《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东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东区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家庭月人均610元。
建立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研究制定社会救助体系的政策、措施、体制和机制,统筹做好社会救助制度之间,以及社会救助制度与相关制度之间的协调发展和有效衔接,督导、部署社会救助工作,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各成员单位互通信息,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努力帮扶困难群众。
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体系。制定了辖区主干道流浪乞讨救助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严肃工作纪律,协调各街道、镇联合城管、公安等部门,建立了流浪乞讨社区网格巡查主动发现机制,与市三医院达成了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救助合作关系,指导各街道(镇)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充分调动管理资源,发挥综合优势,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社区储备了棉被、食品、水等救助物资,可根据需求及时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