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设引导基金重点投资创新企业20160129
1月26日记者获悉,佛山南海区拟出台《佛山市南海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南海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领域的投资,重点投资于小微型创新企业和中小型创新企业。引导基金首期资金为3亿元,并根据投资运作情况逐步扩大规模。
引导基金参与投资的基金统称为引导基金的子基金(以下简称“子基金”)。根据办法征求意见稿二稿,引导基金原则上以引导为主,以较小的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引导基金的投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注册资本或实际出资额的20%,且不成为子基金的第一大出资人;对于政府鼓励发展的产业,经管委会批准可适当放宽投资比例,但不超过30%。引导基金投资单个子基金的最高出资额原则上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佛山市南海区金融业发展办公室认为,设立并主要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引导性基金,其宗旨是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南海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领域的投资。该子基金应优先投资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以及高端服务业等政府鼓励的产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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