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容桂好人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推动我街道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弘扬社会正能量和新时代容桂精神,容桂街道公民教育委员会、容桂街道办事处宣传文体办公室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2018年“容桂好人”之星评选活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对象
凡学习、生活、工作在容桂的人士,或旅居海外(港澳台)侨胞,不分职业、年龄、性别,凡积极参与容桂建设,热心公德公益事业且符合有关评选条件的人员,都可列入推荐评选对象。已获“顺德好人”、“容桂好人”之星称号的人士不再参与评选,以往推荐但未入选的可继续推荐。
二、评选内容
评选、命名近年来,在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慈善公益、自强不息等七个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先进个人。以上七个方面,每个方面评选出候选人,再从中评选出“容桂好人”之星。具体条件如下:
(一)“助人为乐”之星
热心支持各项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扶贫扶危、抢险救灾工作,热忱帮助贫困、受灾的地区、家庭和人员,事迹突出,社会影响大。
(二)“见义勇为”之星
有高度的正义感和责任感,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在抢险救灾、禁毒、禁赌、扫“黄”打“黑”打击“双抢”等斗争中,为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突出贡献。
(三)“诚实守信”之星
在经济和社会活动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
(四)“敬业奉献”之星
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模范践行职业道德,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影响广泛。
(五)“孝老爱亲”之星
在家庭和社会生活中,自觉尊重、孝敬长辈,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家庭和睦美满,事迹感人,群众赞颂。
(六)“慈善公益”之星
海外(港澳台)侨胞或本地企业家,致富思源,乐善好施,热心支持家乡各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表现突出,社会影响大。
(七)“自强不息”之星
身处逆境或身残志坚,始终没有放弃人生奋斗目标,顽强向上,表现突出,事迹励志感人。
三、评选方式
本次评选活动采用单位(部门)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形式。
(一)单位(部门)推荐
由单位(部门)择优推荐参选人,填写《2018年“容桂好人”之星评选活动单位推荐表》(***1)并加盖公章,整理好所需相关资料后统一报送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个人自荐
由参选人填写《2018年“容桂好人”之星评选活动自荐表》(***2),连同所需相关资料,报本人户口或居住证所在社区(村)或工作单位审批后,由所在社区(村)或工作单位统一报送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提交材料要求
(一)参选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参选人为异地务工人员则另需提供居住证复印件)、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5张及电子照片、工作或生活照3张及电子照片;
(二)单位推荐的参选人提交《2018年“容桂好人”之星评选活动单位推荐表》纸质件(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档;自荐的参选人提交《2018年“容桂好人”之星评选活动自荐表》纸质件(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档;
(三)若参选人为异地务工人员必须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等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四)参选人详细事迹材料(2000字以上)纸质件(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档。
推荐材料须于2018年5月31日前统一报送至街道办事处宣传文体办公室。各项推荐材料要求内容完整,文字通顺,能够如实准确反映参选人事迹。单位推荐的参选人事迹材料由推荐单位负责把关,自荐的参选人事迹材料由参选人所在社区(村)或工作单位负责把关。联系人:周***,联系电话:26613236,电子邮箱:rongguixuanban@126.com。
五、本方案由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8年“容桂好人”之星评选活动单位推荐表.doc
***:2018年“容桂好人”之星评选活动自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