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全面完成138处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修葺
烈士纪念设施是铭记英雄烈士事迹,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的重要载体。日前,记者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获悉,为更好发挥革命烈士陵园等烈士纪念设施红色教育主阵地作用,内江对138处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修葺,并已全部完成。
为更好推动这一工作,内江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按“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场所”要求,在全省率先组建市县两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新增编制5个,统一归口管理全市烈士纪念设施。
在开展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中,按照“信息校核全覆盖、规范整修全覆盖、管护责任全覆盖、宣传教育全覆盖、问题梳理全覆盖”的要求,对全市范围内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逐一核实、建档造册、一处一档;对每一处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划定了保护范围、设立保护标识、明确保护权责。
更加注重关心关爱。内江建立常态化联系烈属制度,为480名烈属建档立卡,发放定期抚恤金750余万元。扎实开展烈士寻亲,为29名烈士找到亲人。强化事迹宣传,在市县主流媒体开设“内江英烈谱”宣传专栏,更好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内江日报全媒体记者 兰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