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从镇荷村村委会村内河涌清淤工程
项目名称 | 乐从镇荷村村委会村内河涌清淤工程 | 工程地点 | 乐从镇荷村村内河涌 | |
招标人 | 乐从镇荷村股份合作社 | 地 址 | 乐从镇荷村村委会 | |
外公告时间 | 公告编号 | 70071 | ||
工程概况 | 项目估价 | (万元) | 清淤面积约 | 10652.13立方 |
工 期 | 60个日历天 | 资金来源 | 荷村村委会 | |
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及按工程量清单内完成。 | ||||
招标范围 | 详见甲方提供的图纸程工程量清单。 | |||
质量要求 | 竣工验收的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合格。 | |||
投标报 名条件 | 必须具有水利、市政、土建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 |||
投标 报名 要求 | 截止 时间 | 9日 16时 30分 | 报名 方式 | 乐从镇人民政府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工程科 |
接受报 名单位 | 招标人委托顺德区乐从镇城市建设办工程科接受报名 | 联系 电话 | (0757) 28858504、28836332 | |
地 址 |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兴乐路151号三楼工程科 | |||
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 1、投标单位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一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式一份);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式一份)或符合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 |||
资格预 审合格 标准 | 1、投标单位资格审查表; 2、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水利、市政、土建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企业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 | |||
正式投 标人的 选取办法 | 1、若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超过5家,招标小组选取全部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 2、若通过资格预审不足3家的,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3、招标人采用电话方或传真的方式告知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评审结果。 | |||
获取招标 文件办法 | 发售时间 | 招标人另行通知 | ||
发售地点 | 顺德区乐从镇兴乐路151号三楼城市建设管理办工程科。 | |||
收费标准 | 每份人民币1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