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将近4年,顺德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两院”)成效如何,下一步又该往何处发力?在7月24日上午召开的顺德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顺德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提交的《关于我区司法改革的调研报告》建议,直面案多人少矛盾以及信息化建设滞后这两大“痛点”,顺德区“两院”必须扭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打造一支精明强干的司法队伍,加大投入建设智慧法院、智慧检院,更好地促进顺德区营商环境和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
成效
“两院”均已组建新型办案团队
据了解,顺德推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以来,顺德区“两院”通过制定权责清单,明确员额法官检察官与审判委员会检察委员会、司法辅助人员各自的权责内容和范围,明确员额法官检察官在职权范围内具有对案件独立作出决定的权力并终身负责;同时,建立司法文书由员额法官检察官自审自签制度,改变以往“案件承办人→庭科室负责人→院长检察长”的审批办案模式,“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制度和观念逐步确立。
顺德区“两院”探索按一定比例配置“员额法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形成以员额法官检察官为中心、司法辅助人员为支撑的团队运作模式,让员额法官检察官从一般性、事务性的工作脱身,从而更加专注于核心业务。目前,顺德区法院已组建了152个员额法官办案团队(其中审判团队124个、执行团队28个),区检察院组建了8个检察官办案组和62个独任检察官办案单位。
改革过程中,顺德区“两院”还通过优化内设机构提高工作效率。区法院针对环境保护、金融、国土城建方面组建了3个专业巡回法庭;区检察院将全院机构设置为“1局5部4室”,实施扁平化管理,公诉案件平均办案时间缩短2至3天,批捕案件平均缩短1至1.5天。
作为全国首批实施改革的试点县区法院之一,顺德区法院改革成效初显,审批执行工作总体呈现“三高两低”的态势,即在收案数屡创新高的情况下保持高结案率、高结收比和低发改率、低投诉率,员额法官办案质量稳中向好。
挑战
案件数量维持高位增长态势
今年上半年,为推动完善顺德区司法改革,顺德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重点围绕“两院”司法责任制、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职业保障、人财物省统管及内设机构改革开展专题调研。
调研组认为,虽然实施司法责任制及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之后,顺德区“两院”更多的业务骨干回归办案一线,提升了办案的效能和积极性,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们法治意识的增强,案件数量依然维持高位增长的态势,人案矛盾依然突出。
数据显示,2016年—2017年,区法院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分别为386件、369件,是全省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的近3倍;区检察院公诉部(局)员额检察官人均办案256件、237件。员额法官检察官长期超负荷工作,“5+2”“白加黑”成为常态,区法院现时甚至需要逢周二和周四定为集体加班日,长此以往必然对队伍工作热情和办案质量有所影响。
调研组还发现,司法辅助人员不足,导致审判检察办案团队中员额法官检察官、法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的配置未能达到1∶1∶1的理想比例,部分员额法官检察官仍然要兼顾一些事务性工作,牵扯了办理核心业务的精力,制约了办案团队的运作。
建议
加大投入建设“智慧法院”“智慧检院”
在下一步深化司法改革的方向上,调研组建议,顺德“两院”应抓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着力解决好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问题,打造一支德高望重、精明强干的司法队伍。
“顺德区法院可借鉴苏州市姑苏区法院组织法官互评、院庭长评议、专业法官会议评议等方式,依法、科学加强对法官检察官履职办案的监督。”会议上,参与调研的顺德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夏旺祥支招说。
针对案多人少矛盾,调研组也给出了建议,比如建立和健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从源头上实现诉前分流;以信息化推动提质增效,借鉴姑苏区、鼓楼区等地在建设“智慧法院”“智慧检院”方面的做法,加强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人工智能等的应用,把信息化建设贯穿于司法工作的全环节、全要素,以科技提效率、促规范,推进司法体系和司法能力现代化。
会议上,顺德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列海坚表示,顺德是改革开放的区域先行者,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还需将目前全区基层大治理的先进举措相结合,从而进一步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为顺德建设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打牢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