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土地及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顺建告〔2010〕76号)
因城镇建设需要,顺德区人民政府拟将伦教街道三洲社区股份合作社使用的4.3883公顷国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连同其原使用的0.1104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上述合共4.4987公顷土地一并按规划作为伦教街道三洲社区拆迁房屋安置用地。现按规定将使用土地及补偿安置方案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伦教街道三洲社区拆迁房屋安置用地。
二、 被使用土地位置:伦教街三洲社区碧桂路以西(具体位置见附图) 。
三、使用土地单位 、面积及地类:伦教街道三洲社区股份合作社,面积4.4987公顷(折合67.4805亩,其中农用地65.8245亩,建设用地1.6560亩)。
四、使用土地的补偿安置按伦教街道办事处与三洲社区股份合作社签订的协议执行。
五、地上附着物或建(构)筑物的拆迁和安置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10613***令第305号)及《关于调整城乡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顺府发〔2009〕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被使用土地范围内的有关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如有不同意见或要求听证的,请于2010年12月17日前通过居委会或股份社以书面形式将意见或听证申请送达我局土地利用科(地址:大良街道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2楼,联系人:何***,联系电话:22836071)。
特此公告
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二○一○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