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华阳路南延线道路范围填土工程(二标段) | 工程地点 | 乐从镇 |
招标人 |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 地址 | 乐从镇德华路A41号 |
公告时间 | 时间为2011年 12月12日上午8:30至2011年 12月15日下午17:30,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 时00分,下午14 时 00 分至 17时30 分(公休时、节假日除外) | 公告编号 | 乐建[2011]0318 |
工程概况 | 项目估价 | (万元) | 建筑面积 | |
工期 | 30个日历天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工程内容:华阳路南延线道路范围填土工程(二标段),回填含泥量不大于10%干岗泥,工程量为:32929.426m3。工程内容:回填含泥量不大于10%干岗泥工程。 1.1.回填含泥量不大于10%干岗泥(压实密度≥95%,0.5m分层碾压),验收高程要求回填至黄海高程标高2.8米±4cm; 1.2.外购泥量不大于10%干岗泥(包含外运费用,不另计运费); 1.3.施工排水; 1.4.填土总面积为13***9.796平方米; 1.5.不得采用垃圾回填; 1.6.对施工范围内的基耕河涌填平,铺设管道,不影响河水流动。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质量要求 | 竣工验收的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
投标报 名条件 | 1.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通过年审且在年审周期内的企业; 2.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 必须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
投标报 名要求 | 截止时间 | 2011年12月 15日 17时30分 | 报名方式 | 本工程采用匿名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 |
接受报 名单位 | 乐从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四楼 | 联系电话 | 0757—28331509冯*** |
地址 | 乐从镇德华路A41号 |
资格预审 合格标准 | 资格审查提交的资料: (1)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文件》一份,具体格式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光盘。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3)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5)《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复印件一份; (6)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广东省注册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必须是 市政工程专业),或广东省外注册的一级建造师(必须是 市政工程专业)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一份。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的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预审资料与原件一起提交(原件核对后退回)。 |
正式投标人的选取办法 | 1、同步资格审查,即在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后进行资格审查; 2、开标完毕后,招标人当场对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审查,并现场公布资格审查结果;选取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作为相应的中标候选人。 |
其他 |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工程招标中同时投标。 2、本招标(资格预审)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本公告的权利。 3、项目负责人证件不可以重复使用,若有重复使用的,只能中其中一个标。 |
获取招标 文件办法 | 发售方式 | 1、本工程采用匿名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者不需出示身份证明和单位的委托证明书。 2、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300元),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用现金形式交到指定账户:收款单位:佛山市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顺德大良农商银行大邑分理处,账 号:131****0011832,凭交费回单到乐从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四楼购买招标文件(附投标邀请函、图纸光盘及收据)。收标时凭投标邀请书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无投标邀请书原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
发售地点 | 乐从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四楼(乐从镇德华路A4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