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均安镇三华西区怡华园9号铺设置户外广告(门面招牌)审批前公示
我分局现正受理在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三华西区怡华园9号铺设置户外广告(门面招牌)设施的审批,根据有关规定,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情况简述
1、设置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三华西区怡华园9号铺;2、内容:艾美造型;3、规格:底长7.7米,高2米,厚度0.1米;4、结构:LED;5、申请期限:2014年6月5日至2016年4月28日。
二、申请人资料
申请人:李学梅
申请人地址:均安镇三华西区怡华园9号。
三、公示时间和联系方式
本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审批公示时间为2014年5月15日至2014年5月29日,如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公示单位反映或投诉,并提供详细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
公示单位: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均安分局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西堤路22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均安分局)
邮编:528329 联系人:利***、黄***
联系电话:0757-25508608
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均安分局
二○一四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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