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佛山市东衡精密模具实业有限公司:
我局查处钟华坚等4人投诉你拖欠其2015年3至2015年10月份工资一案,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和留置送达等方式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顺民政人社监字[2016]第212号)。你单位在支付工人工资方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拖欠钟华坚等6人于2015年4月至2016年5月期间的工资。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下达指令如下:在本指令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支付钟华坚等6人于2015年4月至2016年5月期间的工资。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日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应当在期限内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和证明书面报我局。逾期不改正的,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757-27720586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新丰路36号
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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