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日星镭射装潢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佛山市日星镭射装潢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日星镭射装潢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9月25日至9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环保窗口 邮 编:528100 联系电话:0757-87732030 传 真:0757-877300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佛山市日星镭射装潢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日星镭射装潢材料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依华路3号之一 |
环评机构 | 深圳鹏达信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依华路3号之一,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1358平方米,建筑面积8096.9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9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年产日星牌电化铝15万卷、墙纸转移膜15万卷以及织物烫布膜10万卷。项目定员70人,其中40人在厂内食宿,年工作时间275天,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排入欧边涌。2、项目在生产工序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Ⅱ时段标准限值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项目设一台导热油锅炉,年消耗天然气20万立方/年,锅炉的燃烧废气收集后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燃气锅炉浓度限值后高空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后高空排放。3、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Ⅲ类标准。4、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在厂区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5、项目建成后全厂VOCs为1.2962吨/年,二氧化硫0.08吨/年、氮氧化物0.3742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CODcr0.25吨/年、氨氮0.034吨/年。 |
2017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