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定中介评估公司的通知
关于选定中介评估公司的通知
因工作需要,我局拟公开选定评估公司对拟出让地块进行土地市场价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星期三)下午3时10分;
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南路43号,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国土业务办事处)七楼会议室。
二、参加人员
各入围评估公司的公司法人或被委托人。
三、拟评估地块情况
拟评估二个标的九宗土地,各标的情况如下:
标的一(含两宗土地):
地块一:位于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临江工业城1号,面积(534.87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地块二:位于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临江工业城2号,面积(33.02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标的二(含七宗土地):
地块一:位于广东佛山三水工业园区D区23号,面积(16.87亩),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二:位于广东佛山三水工业园区E区2号,面积(38.8亩),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三:位于广东佛山三水工业园区E区3号,面积(38.00亩),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四:位于广东佛山三水工业园区E区4号,面积(80.00亩),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五:位于广东佛山三水工业园区E区5号,面积(144.61亩),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六:位于广东佛山三水工业园区E区6号,面积(45.00亩),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七: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新城区B区2号,面积(52.71亩),土地用途为住宅、商服用地。
四、其他有关要求
(一) 委托合同书由地块所在地的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与被选定的评估公司签订。(规划设计条件等相关资料同时提供)
(二) 若受委托评估公司法人参加选定的,须带备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若受委托评估公司法人委托他人参加选定的,被委托人须带备委托书原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 参加受委托选定会议的评估公司人员须于下午3点带备相关资料到我局办理签到手续。超过10分钟未到或相关签到资料不齐全的,我局将视为该公司自动放弃本次选定权利。
(四)本通知将在佛山市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的网站(http://gt.ss.gov.cn)上发布,并通过互联网发送至各相关公司。
特此通知
联系人:林慧华,联系电话(传真):0757-87770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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