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组织开展2015年三水区产学研工作的公告
关于公开选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组织
开展2015年三水区产学研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强搭建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间的交流平台和信息沟通,推进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高校、科研院所为依托的产学研合作,现我局公开征集、选取符合条件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组织开展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组织开展2015年三水区产学研工作采购服务项目
二、采购单位:
佛山市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三、资质要求:
1.选聘对象必须具备经济、金融、理工、法律、知识产权等专业人员10人以上,与不少于10家的第三方研发(服务)机构、国内科研院校已经建立合作互通关系。了解熟悉三水区科技型企业情况。
2.选聘对象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具有授权书)申请参加。
3.选聘对象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选聘有关的全部费用。
四、工作(服务)内容
承接2015年三水区产学研工作必须完成以下服务内容:
(一)制定工作方案。
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及科技管理的要求,制定相关工作方案计划,完成工作的指标要求具体包括:
1.走访区内50家以上科技型企业,开展产学研需求调研。
2.结合企业需求和科研院校技术、人才等优势资源要素,建立企业与科研院校的信息联系沟通机制。
3.全年组织不少于8次的企业与科研院校的直接沟通交流、对接活动,其中组织不少于2次的拜访国内科研院校的技术对接交流活动。
4.牵线沟通促成企业和科研院校产学研合作项目不少于5项,协助不少于5家企业申报争取上级产学研科技计划项目。
5.组织2013年-2015年内到期且未验收的各级产学研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
6.协助完成当年相关科技统计报表。形成三水区产学研工作情况报告。
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的时间、方式、人员、费用安排等必须在工作方案中明确。
(二)形成相关书面报告材料。
1.对整个工作过程及结果形成报告,列明费用使用明细。必要时要根据区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经费使用绩效报告。
2.以上相关报告必须提供原件一式3份给区经科局。
五、其它
(一)指导性价格。本项目采购费用不超过18.5万元。
(二)中选的机构须与三水区经科局签订合作合同协议。
六、报名事宜
(一)须提交材料
1.项目报价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3.公司简介;
4.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5.详细服务内容的计划(方案)书。
以上资料纸质文本1式三份及电子版(为工作方便,提交的纸质件一律不退回,请自行留存)。
(二)时间:2015年8月21 日- 8月31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37号区经科局113室科技管理科。
(三)联系人:何先生,电话:0757-87755936,电子邮箱:ss87721942@163.com。
佛山市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1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