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镇市监局召开集贸市场限塑工作会议
为严格执行《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根据《***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以及《三水区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办法》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乐平镇集贸市场“限塑”工作,我分局于2016年12月15日下午在会议室召开“限塑”动员会议,乐平镇各市场到会。
会上,陆文锋副局长传达了会议精神,号召各大市场积极认真落实“限塑”工作。在日常的市场管理工作中,要规范市场摊位店铺塑料袋的使用,尽可能做到绿色环保,减少一次性塑料袋的使用。即使使用塑料袋,也要做到有偿使用,为环保事业承担一份责任。
最后,分局积极响应号召,建立“限塑”工作承诺制。落实市场开办单位“限塑”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与辖区市场开办单位签订“限塑”工作责任书。同时,督促市场开办方与场内经营者签订“限塑”承诺书。(市场监管局乐平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