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启华旺五金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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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06日发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批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01月13日至2021年01月19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市生态环境局三水分局白坭监督管理所反映。
联系地址:三水区白坭镇人民一路56号,邮编:528131
联系电话:0757-87563090
传 真:0757-87566001
电子邮箱:bnzzxbgs@ss.gov.cn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市三水区启华旺五金厂新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三水区启华旺五金厂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国家火炬计划电子电器产业基地)南区131号106 |
环评机构 | 佛山市正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国家火炬计划电子电器产业基地)南区131号106(地理坐标:东经112°5138.998"E,北纬23°053.323"),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6500平方米,年生产电器五金配件30万件。项目员工人数50人,均在厂内食宿,年工作日300天,两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过程中,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莘村机械塑料城工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产废水经处理达到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597-2015)中表2珠三角排放限值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较严者后排入莘村机械塑料城工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项目机加工金属粉尘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喷粉粉尘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排放浓度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烘干室排气筒排放总VOCs浓度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有组织排放速率执行表2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和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食堂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标准中的表2标准。燃烧废气执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重点区域排放限值。目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有机废气总排放监控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四)项目必须合理布局厂房和设备,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尽量回收利用。各类固废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 年修改单要求(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等要求;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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